前兩天,「北大牟林翰虐待案」開庭宣判。
法院最終以「虐待罪」判處牟林翰有期徒刑3年2個月,同時賠償包麗母親各項經(jīng)濟損失共計人民幣73萬余元。
時隔三年,很多人可能已經(jīng)不太記得這個案件的具體經(jīng)過,我們來幫大家回憶一下:
2019年10月9日,北大法學院大三學生包麗在酒店服藥自殺,醫(yī)生在搶救后宣告其“腦死亡”,最終包麗在次年4月11日去世。
在整理包麗遺物時,包麗母親發(fā)現(xiàn)包麗生前與男友牟林翰的大量聊天記錄,發(fā)現(xiàn)在兩人戀愛期間,牟林翰以拍裸照、要求包麗為其懷孕并流產(chǎn)、稱呼其為“主人”等方式對包麗進行長期的精神虐待。
在今年6月的庭審中,法院認為,牟林翰對包麗持續(xù)進行辱罵等精神虐待行為是導致包麗自殺風險增加的決定性因素,因此判處牟林翰「虐待罪」成立。
雖然精神暴力行為和肢體暴力一樣早已被納入了虐待罪的范疇,但在司法判決中,這是第一次單獨以「精神虐待」給被告人定罪。
精神虐待是持續(xù)且復雜的。在這次的案件中,牟林翰一開始嘗試對包麗進行控制時,包麗會進行反抗,甚至明確向對方表達“你這是一種精神暴力”。
但隨著牟林翰微妙、持續(xù)地打壓、威脅和侮辱,包麗最終一點點地喪失了判斷力和求助意識,最終陷入難以掙脫的沼澤中。
雖然這幾年,精神虐待以各種角度被反復討論。但今天,我們還是想再次跟大家講講精神虐待的含義,以及為什么說精神虐待帶來的傷害是真實存在的(Emotional abuse is a real thing)。
精神虐待的最終目的,
是為了掌控和支配他人
精神虐待(emotional abuse)指的是,一個人或幾個人針對特定對象,通過看似無害的字眼、指涉、推論以及非語言的暗示,對受虐者的心理健康造成嚴重威脅的行為。
精神虐待不僅限于伴侶關系,也存在于親子、好友甚至是職場關系中。精神虐待不像身體虐待那樣會給人留下可見的外傷,所以它所帶來的傷害往往不會被看到,也因此精神虐待帶來的傷害持續(xù)而深遠。
必須指出的是,精神虐待與一般的吵架或是冷暴力有著本質上的不同。
無論是吵架還是冷暴力,都是一種個人應對關系沖突的方式。而精神虐待并不是為了應對沖突,而是為了獲取且維持對另一方的完全控制,而刻意為之的。這種控制是試圖對受虐者整個自我和人生實現(xiàn)絕對地支配。
那么,為什么精神虐待難以在一開始被識別并遠離?
這是因為,所有的虐待都是一個循序漸進、逐漸升級的過程,就像溫水煮青蛙一樣。而精神虐待也同樣是利用這種循環(huán)來施虐的(Makin, 2021):
Step 1:嘗試在關系中制造緊張感
施暴者在面對壓力時會表現(xiàn)出偏執(zhí)、憤怒或是無力解決問題的跡象,以此鋪墊自己下一步的施暴。此時,受害者在關系中會有緊繃的不適感,無法自由地表達和行動。
Step 2:開始具體地施虐
施暴者通常會采取包括情感操縱、身體/性暴力等方式控制受害者,不同的人會選擇不同的虐待行為。
而在精神虐待中,以下這些行為是最為常見的:煤氣燈操縱;羞辱、否定和批評你;指責、責備你;忽視和孤立你;監(jiān)視你等等。其目的就是為了打擊受害者的自信,同時激起ta的罪惡感,以便更好地洗腦和控制對方。
比如,在本案中,男方認為受害者不是“處女身份”這件事給自己帶來了巨大的精神壓力,曾多次表達了不滿和憤怒的情緒。并以此操控女方,要求女方拍裸照、為其懷孕并流產(chǎn)。
- 牟林翰試圖操縱包麗:
(圖片來源于網(wǎng)絡)
- 牟林翰質疑、否定包麗:
(圖片來源于網(wǎng)絡)
Step 3:嘗試與受害者和解
在虐待發(fā)生后,施暴者會更加善意地對待受害者,比如讓ta們感受到愛、贈送有一定價值的禮物,試圖將關系重新拉近,使受害者誤以為自己進入了“蜜月期”。
而這種錯覺會令大腦釋放催產(chǎn)素和多巴胺,讓受害者感覺到更多的聯(lián)結感,所以很可能想繼續(xù)留在關系中,誤以為關系終究會有好結果。
比如,在本案中,牟林翰在與包麗發(fā)生爭吵后又重新和好,且男方在過年前還買了上萬元的禮物去女方家。
Step 4:關系趨于緩和,走進平靜期
為了施虐后依然保持親密關系的推進,虐待者可能會道歉,將自己的責任降到最低。
但,一旦關系進入這個平靜期,受害者很容易假裝/認為虐待只是關系沖突中的一個例外,有時甚至會否認虐待的發(fā)生,逐漸放低對危險的警惕性。
所以,當施暴者重新在關系中制造緊張感時,受害者很可能會錯過這種信號,從而深陷“施虐-受虐”的循環(huán)中無法自拔。
精神虐待的危害,
比我們想象的更嚴重
可能還有許多人不能理解,為何包麗在長期遭受牟林翰的精神虐待后,會選擇自殺,離開這個世界。這是因為精神虐待的危害,遠比我們想象得嚴重。
1. 擊毀一個人的底層人格
情感虐待會影響大腦中控制情緒和回應他人的功能,導致受害者患有抑郁、焦慮、低自尊以及極端或遲鈍的情緒反應(Heim et al, 2013)。
并且,長期遭受情感虐待會削弱受害者的尊嚴和自我價值感,使完整的人格變得支離破碎,最終失去自我。
當自我認知逐漸瓦解后,受虐者的痛苦往往是模糊的、難以言說的,因此也很難找到求助的時機。
2. 容易持續(xù)地發(fā)生,最終剝奪受害者的身體掌控權
精神虐待很少只發(fā)生一次,它是一種“持續(xù)”和“重復”的行為模式,可能持續(xù)數(shù)月、數(shù)年,甚至數(shù)十年,并且剝奪自身對身體的掌控權,將對方洗腦成“我應該被這樣對待”。
隨著時間的推移,情感虐待和身體虐待一樣成為了強大的、可控制他人的策略(Jacobson et al., 1996)。此時受害者再面對其他形式的虐待時,更加無法且無力逃脫。
3. 相比身體虐待更具破壞性
研究發(fā)現(xiàn),與那些只報告身體虐待的人相比,報告情感虐待的人在抑郁、焦慮、壓力和神經(jīng)質人格方面的得分更高(Dye, 2020)。在親密關系中,受情感虐待的女性可能比受身體虐待的婦女更孤獨和絕望(Loring, 1994)。
因此,Hart等人認為,情感虐待可能是最具破壞性的虐待形式,其造成的不良后果和其他形式的虐待相當,甚至更嚴重(Hart et al., 1996)。
面對關系中的精神虐待,
我們該怎么辦?
我們希望大家都不曾深陷過如此痛苦的處境中,但如果很不幸,你感到自己或是身邊人正有著相似的遭遇,以下建議或許可以起到一些幫助:
1. 覺察并承認自己受到了虐待
由于精神虐待極為隱蔽,即使是當事人,也有可能會被蒙在鼓里。所以想要做出改變,第一步就是對關系中的精神虐待行為有所覺察。
如果你有以下感受,那么很可能你正處在一段精神虐待的關系中:
- 你會習慣性質疑自己,無法為自己做出決定
- 你在生活中不再感覺到快樂,時常覺得疲勞、無力
- 你無法和其他人討論你們關系中的問題
- 你覺得自己好像變成了和過去完全不同的另一個人
- 雖然你感到很痛苦,但你還是覺得你很難離開這段關系
最初意識到這件事,你可能會感到震驚,然后對這個人以及這段關系產(chǎn)生深深的困惑,這個過程是十分痛苦的,但承認自己受到精神虐待,是重新獲得自我認同的開始。
2. 對ta的指責保持“無動于衷”
當對方做出施虐行為后,如果你給出了ta們想要的反應,對方會從中得到快感,那么施虐行為,就會被反復強化。但如果你不給出任何情緒反應,對方無法通過你的反應來獲得刺激,施虐行為可能會逐漸消退。
因此,在面對有施虐傾向的人時,減少表情、不表露情緒感受、盡量避免眼神接觸,在對方詢問某件事時,給出模糊不清的回答(比如“嗯嗯”、“哦哦”)。
我們知道這很難,但這是一種有效的「去聯(lián)結(detachment)」的方法,當你再遭遇這種情況時,試著這樣做或許可以減少精神虐待帶來的傷害。
3. 尋求重要他人的幫助
這是逃離精神虐待最后也是最關鍵的一步。不管是已經(jīng)確信自己處于虐待關系中,還是對此保持懷疑,重要他人的存在始終是我們的逃生通道。
找到你認為可以陪伴你、為你提供幫助的人。如果你感到難以啟齒,可以不用向ta們透露太多細節(jié),但是你需要直接地說出你的感受,告訴ta們你需要什么幫助,這樣ta們才能知道你真實的處境。如果你認為身邊沒有人可以支持到你,也可以考慮專業(yè)關系的幫助,例如:心理咨詢師、援助機構等。
如果你察覺到身邊的人可能正在遭受精神虐待(哪怕只是一種感覺),主動詢問是最直接的辦法。除此之外,如果ta愿意向你傾訴,仔細傾聽并確認ta的感受。最后,向ta表達你愿意提供幫助。
精神虐待是一種無形暴力,它所帶來的傷口也許會需要很長的時間去愈合。但我們想說的是,錯不屬于受害者,而在于那些利用暴力來為自己賦權的施暴者們。
希望世界上任何形式的暴力都可以少一點,再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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