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工會經費使用管理規定
為加強企業工會經費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工會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一條 經費來源
企業工會經費來源于企業工會組織的經費開支和工會成員的分攤。
第二條 經費支出范圍
企業工會經費支出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 工會組織活動費用;
2. 工會成員福利費用;
3. 工會成員培訓費用;
4. 工會成員保險費用;
5. 工會成員的其他福利費用。
第三條 經費開支標準
企業工會經費開支標準按照企業實際情況制定,不得超出企業規定預算。
第四條 經費審批權限
企業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組織負責審批,企業領導層應當予以監督。
第五條 經費使用記錄
企業工會經費使用應當建立專門的經費記錄,定期進行審計。
第六條 經費使用監督
企業應當加強對工會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經費使用中的各種問題。
第七條 其他規定
1. 企業應當確保工會經費的正當使用,不得用于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2. 企業工會應當加強對工會經費的管理和監督,確保經費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企業工會經費使用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超越預算、不得浪費和濫用。
本管理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企業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執行。
企業工會經費使用管理規定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3. 《企業工會經費使用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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