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會經費管理辦法
為加強北京市工會經費管理,規范工會經費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法律法規,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工會經費管理辦法》。現將辦法發布如下:
一、適用范圍
《北京市工會經費管理辦法》適用于北京市各級工會組織及其會員的工會經費管理。
二、經費收入
1.工會會費。各級工會按會員人數的一定比例收取的會費,用于工會組織正常活動和工作。
2.工會經費支出。各級工會用于下列支出:
(1)工會活動。包括工會組織的各種活動,如勞動競賽、職工代表大會、工會會議、工會培訓等。
(2)工會工作。包括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組織職工鍛煉身體、保障職工生活等。
(3)其他工會工作。包括工會宣傳、工會統計、工會財務、工會法律援助等。
三、經費管理
1.各級工會經費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和方式使用,不得虛報、冒領、套取經費。
2.各級工會應當建立經費賬目,定期進行核對,確保經費使用的合法性和真實性。
3.各級工會應當加強對經費的財務管理,建立健全的財務制度,規范經費的開支范圍、標準和程序。
4.各級工會應當加強對經費的審計,確保經費使用的公開透明。
四、附則
1.本辦法由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北京市工會經費管理辦法
二O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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