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類合同管理辦法
為規范采購行為,保障采購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部制定了《采購類合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予發布。
一、適用范圍
《辦法》適用于各級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從事采購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二、合同訂立
1.采購人應當依據法律法規、采購規范和標準,組織采購活動,并與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采購合同應當明確約定采購物品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格、交貨時間、驗收標準、違約責任等內容。
2.采購人應當建立健全采購管理制度,制定采購計劃、采購預算、采購流程等制度,規范采購行為。
三、合同管理
1.采購人應當對采購合同進行管理,確保采購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采購人應當建立采購合同檔案,對采購合同進行跟蹤、監督和審查,發現合同違法行為及時處理。
2.供應商應當履行采購合同的約定,按時履行合同義務,保證采購物品的質量和數量,并對采購合同履行情況進行記錄和報告。
四、合同變更
1.采購人可以通過協商、談判等方式,對采購合同進行變更。采購人應當與供應商協商,并達成變更協議。
2.采購人不得單方面變更采購合同,不得擅自解除采購合同。采購人需要變更采購合同的,應當與供應商協商一致,達成變更協議。
五、合同終止
1.采購人可以通過協商、談判等方式,終止采購合同。采購人應當與供應商協商,并達成終止協議。
2.采購人不得單方面終止采購合同,不得擅自解除采購合同。采購人需要終止采購合同的,應當與供應商協商一致,達成終止協議。
六、違約責任
1.采購人應當遵守采購合同的約定,按時履行合同義務。采購人違反采購合同的約定,造成供應商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供應商應當履行采購合同的約定,按時履行合同義務。供應商違反采購合同的約定,造成采購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七、其他規定
1.《辦法》中其他規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以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2.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以上就是《采購類合同管理辦法》的內容,采購人、供應商和采購合同的管理都應當遵守該辦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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