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財政廳發布下達2021年重點改善提升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省級補助資金的通知
有關市、縣(區)財政局、建設局,福州市名城委,漳州市自然資源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財政金融局、交建局: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 2021年為民辦實事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的通知》(閩財建〔2020〕3號)等文件要求,現將列入 2021年省委和省政府為民辦實事工作計劃的重點改善提升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省級補助資金下達給你們,款列“2120201-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科目(具體補助對象及金額詳見附件 1)。有關事項要求如下:
一、市縣政府要加大本級投入,風貌工作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溝通,及時跟蹤掌握建設進度,按時將資金撥付項目業主,防止資金滯留。
二、各地要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嚴格按照附件2要求,在收到資金文件 30日內,按規定填報績效目標申報表,報送至設區市主管部門備案,同時匯總到省住建部門。請做好績效跟蹤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附件:
1.2021年重點改善提升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省級補助資金安排情況表
2.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表
3.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申報表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3月26日
2021年重點改善提升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省級補助資金安排情況表
來源:福建日報微信綜合福建省財政廳網站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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