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資金(Money)是指存在于貨幣形態的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貨幣資金是企業資金運動的起點和終點,是企業生產經營的先決條件。隨著再生產過程的進行,會形成頻繁的貨幣收支。企業在取得現金投資、接受現金捐贈、取得銀行借款、銷售產品后取得貨款收入等,會形成貨幣資金的收入;在購買材料、支付工資支付其他費用、歸還借款以及上交稅金等,會形成貨幣支出。日常經濟往來中,貨幣資金的應收應付與實收實付之間往往存在著時間間隔,這就形成了往來結算核算。下面大家跟著小編一起來學下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的方法。
一、貨幣資金
貨幣形態表現的資金。貨幣資金是指可以立即投入流通,用以購買商品或勞務,或用以償還債務的交換媒介。是資產負債表的一個流動資產項目,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三個總賬賬戶的期末余額,具有專門用途的貨幣資金不包括在內。貨幣資金是指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處于貨幣形態的那部分資金,按其形態和用途不同可分為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它是企業中最活躍的資金,流動性強,是企業的重要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因而是流動資產的審查重點。其他貨幣資金包括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信用卡存款、存出投資款等。
二、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的方法
(一)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
單位應當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貨幣資金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和監督。
單位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全過程。
不相容崗位分離的基本要求是實行錢賬分管,使負責貨幣資金收付業務的崗位和人員與記錄貨幣資金收付業務的崗位和人員相分離。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具體要點如下:
1.貨幣資金收付及保管只能由經過授權的出納人員負責辦理。
2.現金總賬不得由出納人員登記,必須由其他會計人員登記。
3.負責應收款項賬目的人員不能同時負責現金收入及支出賬目的工作。
4.保管支票簿的人員不能同時負責現金支出賬目和銀行存款賬目的調節。
5.負責銀行存款賬目調節的人員與負責銀行存款賬目、現金賬目、應收款項賬目及應付款項賬目的人員應當相互分離。
6.貨幣資金支出的審批人員與出納人員、支票保管人員和銀行存款賬目、現金賬目的記錄人員應當相互分離。
7.支票保管職務與支票印章保管職務應當相互分離。
(二)授權批準控制
審批人應當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對于審批人員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貨幣資金業務,經辦人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
辦理貨幣資金業務,至少必須經過下列程序:
1.支付申請
單位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合同或相關證明。
2.支付審批
審批人根據其職責、權限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重要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準。
3.支付復核
復核人應當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正確等。
4.辦理支付
出納人員應當根據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三)會計系統控制
1.原始憑證審核。審核發票、收據等原始憑證是否符合國家票證管理要求,有無監制章、單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數量、單價、金額是否正確;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經辦人、驗收人、批準人手續是否齊全。
2.記賬憑證審核。審核記賬憑證金額是否正確,與原始憑證金額是否相符;會計科目使用是否正確,填制內容是否完整,簽章是否齊全。
3.會計賬簿審核。現金日記賬是否每日記賬并結出余額,與總賬余額是否相符;賬實是否相符,現金庫存數是否超出庫存限額。銀行存款日記賬與總賬余額是否相符;銀行存款日記賬是否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銀行存款調節表是否由專人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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