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組織申報2022年度小城鎮建設專項
資金項目的函
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支持我市小城鎮建設,推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經商市財政局同意,現就做好2022年度小城鎮建設專項資金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2年7月30日前。
二、申報主體
小城鎮專項資金是指經依程序批準的市財政預算安排,專項用于支持小城鎮建設方面的資金。專項資金原則上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自主申報。
三、申報范圍和數量
原則上每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只申報1個項目。申報項目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鄉風文明建設類。主要支持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等申報與保護項目。
(二)生態環境保護類。主要支持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維護等生態環境保護類項目。
(三)基礎設施建設類。主要支持村鎮道路、橋梁等村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四)其他市委、市政府確定的支持項目。
四、申報資料和程序
(一)原則上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持以下資料向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申報。
1.小城鎮建設專項資金申請報告。主要包括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基本情況;項目建設目標、主要工程內容、項目概(預)算、群眾受益程度等情況。
2.《株洲市小城鎮建設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
3.證明項目完整性的有關建設手續等資料、符合專項資金傾斜要求的文件資料。
(二)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的申報的項目進行初審,會同財政部門出具正式的初審意見(項目名單),連同申報資料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村鎮建設管理科。
(三)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市財政局,依據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財政部門的初審意見和項目可行性、群眾受益程度等因素,提出項目資金分配方案,按程序報批下達。
五、其他事項
(一)專項資金適當向湘贛邊區域合作示范區、國家和省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特色小鎮、文明村鎮、美麗鄉村示范村、特色精品鄉村傾斜;適當向當年度被列為國家、省、市住房城鄉建設工作試點地并取得明顯成效的傾斜。
(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對申報項目及其申報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可行性負責,對專項資金的支出進度、使用績效及安全性、規范性負責。
(三)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要按照項目申報要求,加強項目初審工作,嚴格把關,對不符合條件要求的項目不納入申報計劃。因財政預算不能滿足申報項目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將按輕重緩急原則對擬支持項目予以調減。
聯系人:彭茜;聯系電話:28686636。
附件:株洲市小城鎮建設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
株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7月11日
【來源:株洲市住建局_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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