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為規范涉外科研項目的管理,提高科研項目的國際合作水平和質量,保障科研項目的順利進行,我國政府制定了《涉外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該辦法適用于我國政府或機構與外國政府或機構合作開展的所有涉外科研項目。其中,合作項目是指由我國政府或機構與外國政府或機構共同開展的研究項目。
該辦法規定了涉外科研項目的管理方式、合作形式、合同簽訂、項目管理、知識產權管理、費用管理等事項。其中,合作項目的管理方式主要包括確定項目研究內容、研究進度、研究預算、人員配備、設備采購等方面的管理。
該辦法還規定了外國政府或機構在項目中的角色和職責,包括研究資金支持、技術援助、人員合作等方面的責任。同時,該辦法還規定了合作項目中涉及到的知識產權歸屬、保護等方面的事項。
通過制定該辦法,我國政府可以提高涉外科研項目的管理水平和質量,促進科研項目的國際合作,推動我國科技事業的發展。同時,該辦法也為廣大科研項目管理人員提供了參考和指導,有助于他們更好地管理和開展涉外科研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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