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項目專家咨詢協議
本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由以下雙方簽署:
甲方:XXX科研院
地址:XXX市XX區X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XXX
聯系人:XXX
乙方:XXX專家咨詢機構
地址:XXX市XX區X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XXX
聯系人: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科學技術咨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科研項目專家咨詢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咨詢內容
1.1 本協議所稱的科研項目是指甲方為完成特定的科研項目而委托乙方進行專家咨詢的內容。
1.2 乙方接到甲方的委托后,應當對甲方的科研項目進行深入的研究,并就甲方的科研項目提供專業的咨詢意見。
第二條 咨詢形式
2.1 乙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專家咨詢意見。
2.2 乙方應當提供詳細的咨詢意見,包括咨詢意見的內容、論證過程、結論等。
2.3 乙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咨詢意見具有科學性、準確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條 咨詢期限
3.1 本協議的咨詢期限自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專家咨詢之日起至甲方完成科研項目為止。
3.2 本協議的咨詢期限屆滿后,如果甲方需要對咨詢意見進行修改,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的修改請求后,及時提供專業的修改意見。
第四條 咨詢費用
4.1 甲方應當支付乙方專家咨詢費用。
4.2 本協議中涉及的專家咨詢費用包括咨詢意見的費用、修改意見的費用等。
4.3 甲方應當按時支付乙方專家咨詢費用,如果甲方未按時支付費用,乙方有權拒絕提供咨詢意見。
第五條 保密措施
5.1 甲方應當對乙方提供的咨詢意見進行保密,不得將乙方提供的咨詢意見用于其他目的。
5.2 乙方應當對甲方提供的咨詢意見進行保密,不得將甲方提供的咨詢意見用于其他目的。
5.3 甲方和乙方應當保守本協議中所涉及的秘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第六條 爭議解決
6.1 本協議中所涉及的爭議,應當由雙方協商解決。
6.2 本協議中所涉及的爭議,應當由有關部門調解解決。
6.3 本協議中所涉及的爭議,如果無法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則應當提交有關部門仲裁解決。
第七條 其他
7.1 本協議中的內容,僅為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如果雙方協商不一致,則應當以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7.2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7.3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簽字:
蓋章:
日期:
乙方:
簽字:
蓋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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