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貫徹落實政府“過緊日子”有關要求,進一步從預算源頭上加強對“三公”經費的管控,提高“三公”經費列支規范性,合理控制“三公”經費增長,越城區出臺“三公”經費預算管理實施意見,從“四個控制”著手加強管理。
一是總額控制。對“三公”經費各項目實行越城區預算總額控制,控制數一般不突破上年預算數。根據越城區控制總額,分項目分解下達單位控制數,各單位根據控制數編制預算,確保單位“三公”經費預算數不超出控制數。二是預算控制。堅持預算法定原則,嚴格執行“三公”經費先有預算、后有支出,除出國經費不可預計外,其他“三公”經費需準確預計并編入單位年初預算,無預算不得列支。三是調劑控制。減少“三公”經費調整或調劑行為,切實從工作需要原則出發,嚴格設置調整或調劑的條件,規范調整或調劑審批程序,防止單位隨意調劑支出。四是聯動控制。加強財政與紀委、外事、審計、機管局等部門聯動,落實部門職責,加強信息互通,將外事、機管部門意見作為出國、公務用車購置等預算經費安排的前置條件,強化考核和監督。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由互聯網用戶自發貢獻,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擁有所有權,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發現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違法違規的內容, 請發送郵件至 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