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21〕32號)、《四川省省屬農業科研院所改革方案》(川委廳〔2022〕3號)、《關于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川財規〔2022〕10號)等文件精神,在前期試點基礎上,擴大經費包干制實施范圍,進一步深化科研經費管理改革,結合四川省實際,近日,四川省科學技術廳會同四川省財政廳起草了《四川省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干制”試點方案(征求意見稿)》,并發出面向社會公開征求公眾意見的公告。征求意見時間為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26日,在此期間請將修改意見通過電子郵箱反饋至四川省科學技術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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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干制”試點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21〕32號)、《四川省省屬農業科研院所改革方案》(川委廳〔2022〕3號)、《關于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川財規〔2022〕10號)等文件精神,在前期試點基礎上,擴大經費包干制實施范圍,進一步深化科研經費管理改革,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讓經費為人的創造性活動服務”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深化科技領域“放管服”改革,積極探索財政科研項目經費管理新機制,賦予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更大經費管理和使用自主權、技術路線決策權、資源配置支配權,減輕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切實保障科研人員將時間和精力用于潛心科研,最大限度釋放科研人員創新創造活力。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充分放權。以信任為前提,確定一批積極性高、管理規范的科研單位開展試點,最大限度簡化程序、減少審批,賦予科研人員最大經費使用自主權。
2.堅持自主規范。構建“規矩在前、定期評估、動態管理、違規必究”的管理模式,列出“負面清單”,依托試點單位自主規范管理,定期組織評估,對工作不重視、管理不完善的退出試點,對違規違紀的,堅決按規定移交處理。
3.堅持分類實施。遵循科研活動規律,根據不同科研項目類型、不同創新主體的特點,分類開展試點工作,既不搞“一刀切”,也不搞“一擁而上”,確保試點發揮示范效應、取得實效。
4.堅持績效導向。減輕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負擔,目的是推動更多績效產出,強化績效目標管理,嚴格項目驗收評價和定期評估,加強評價(估)結果運用。
二、試點單位及試點項目范圍
(一)試點單位:10家高校、5家科研院所。
(二)試點項目:2023年度至2025年度立項的四川省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和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四川省科技創新人才項目、四川省科技創新創業苗子工程項目(重點項目)。
三、試點內容
(一)賦予經費管理和使用最大自主權。取消項目預算編制,項目負責人在填寫項目申報書和任務書時,只列項目總預算。實行定額包干資助,項目經費不分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設備費、業務費、勞務費、單位管理費、績效支出、其他合理支出等各項支出不設比例,由項目負責人根據實際需要自主決定使用。單位管理費由試點單位與項目負責人協商確定,在內部管理辦法予以明確,鼓勵試點單位不提取管理費。績效支出由單位按照績效工資有關規定管理,作為績效工資動態調整或單列薪酬激勵,不計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基數。試點單位是省級財政預算單位的,在預算“一體化”平臺對經費“包干制”項目進行標識化管理,在編制部門預算時,除政府采購外可全部編列“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在使用資金時,授權試點單位根據項目負責人需求,據實調整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后列支,年終據實編制部門決算。
(二)實行經費使用承諾制。項目負責人是經費“包干制”試點的第一責任人,在簽訂任務書時同步簽署經費“包干制”使用科研誠信承諾書,代表研究團隊承諾弘揚科學家精神,遵守科研倫理道德和科研誠信要求,按照任務書確定的績效目標開展科學研究任務,承諾科研項目經費全部用于科研工作相關的支出,厲行勤儉節約,不得截留、挪用、侵占和虛假套取,不得用于與科學研究無關的支出。
(三)探索經費使用“負面清單”。試點單位應對項目經費進行單獨核算、專款專用。經費“包干制”項目實行“負面清單”制度,列入“負面清單”的禁止開支。具體清單如下:
1.不得用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項規定精神、各項財經紀律、財政科研經費管理規定,以及違背科學共同體公認道德等行為的支出;
2.不得用于與本科研項目無關的支出;
3.不得虛構經濟業務(如測試、材料、會議、差旅、印刷、租車等)、編造虛假合同、使用虛假票據套取資金;
4.不得通過虛列、偽造人員名單、虛假勞務合同等方式虛報冒領勞務費(專家咨詢費);
5.不得超標準超范圍發放勞務費(專家咨詢費)、開支業務費、設備費等各項費用;
6.不得通過虛構合作、協作等方式轉撥、轉移項目資金;
7.不得全部列支設備費;
8.不得列支基建費;
9.不得用于應由個人及家庭負擔的支出;
10.不得截留、挪用、侵占科研經費;
11.不得用于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投資等;
12.不得隨意調賬變動支出、隨意修改記賬憑證,以表代賬應付財務審計和檢查。
(四)探索自主驗收評價。簡化項目驗收評價程序,將試點項目的驗收評價管理權限賦予10家高校和省農科院。項目實施期滿,由被賦權單位組織項目驗收評價,項目經費決算和驗收評價結論在單位內部公開,按規定完成科技報告并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監督,同步完成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有關程序。驗收材料按規定由各單位存檔備查。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部門協同。四川省科學技術廳會同財政廳、紀檢監察有關部門、審計廳、教育廳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共同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及時解決試點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認真總結試點經驗,穩步推動試點工作。四川省科學技術廳負責加強對試點政策的解讀培訓和統籌推動。財政廳推動預算管理“一體化”信息系統有關功能開放。紀檢監察有關部門和審計廳進行監督檢查和審計時,將本方案作為參考依據。教育廳負責指導和督促省屬高校落實改革政策規范管理。
(二)落實主體責任。試點單位是試點項目的責任主體,切實履行法人責任,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改革精神,根據本方案制定完善本單位經費“包干制”項目管理規定,明確項目管理、經費使用、報銷程序、管理費比例、績效工資發放、信息公開等管理要求和程序,既要確保試點政策舉措落實落地,又要確保管理規范,切實做到有據可依、有章可循。各試點單位在方案印發后1個月內,將內部管理規定以正式文件報四川省科學技術廳、財政廳備案。
(三)定期評估管理。四川省科學技術廳會同財政廳將每年組織開展試點評估,重點評估試點單位管理情況、項目實施情況、經費使用情況等。對評估結果較差的試點單位予以1個月整改期,整改不到位的退出試點。試點項目出現項目驗收評價結論為“不合格”或出現撤銷項目情況的,試點單位直接退出試點。
來源:四川省科學技術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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