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秋明,系深圳市委教育工委書記,深圳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近年來,深圳市每年人口凈流入近50萬,基礎教育學位壓力巨大。深圳市民辦義務教育從上世紀90年代初起步,主要為解決大量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需求。民辦義務教育有效緩解了深圳人口激增與公辦學位緊張的矛盾,在增加教育供給、滿足多元需求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深圳市針對民辦義務教育發展中出現的問題,不斷強化政府責任,在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方面進行了一些有益探索。
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瞄準民辦義務教育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不規范問題,精準施策,打出一系列“組合拳”。一是加強黨對民辦學校的領導。建立民辦學校黨建工作臺賬,將黨建工作情況作為民辦學校年檢重要內容。二是加強規范管理。出臺《深圳市民辦教育管理若干規定》《深圳市民辦中小學辦學情況信息公告辦法》等13個規范性文件,建立了民辦學校信息公告制度、辦學經費“三方共管”賬戶,并將民辦學校納入“雙隨機一公開”進行監管。三是規范招生行為。頒布《深圳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實施細則》等政策文件,實行公、民辦學校同等錄取條件、統一招生平臺、同期面向社會招生,并落實審批地內招生要求。對民辦學校各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對違反禁令的學校予以嚴肅查處。四是加強辦學資金來源核查。按照《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要求,加強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資金來源核查。
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出臺《關于優化深圳市義務教育財政投入結構的意見》,每年拿出教育費附加的15%用于扶持民辦教育發展。出臺《深圳市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配套政策,在全國率先向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學生發放學位補貼(小學生7000元/年/人、初中生9000元/年/人),依據從教年限向民辦教師發放每人每月450-1500元的長期從教津貼,民辦學校教師平均工資逐年提高。按每班10萬元的標準一次性補助全市民辦中小學改善教育教學設備設施;向辦學成績突出及通過各類辦學水平評估的民辦學校,給予40-100萬元一次性獎勵。2012年以來,支持民辦中小學發展資金支出累計超過180億元。市、區兩級財政分別按不低于650元/年/人的標準,對民辦中小學專任教師、班主任、中層管理人員、校長等免費進行培訓,2015年以來,累計財政投入1.8億元,民辦學校教師累計參加繼續教育學習超850萬學時。
進一步提升辦學質量。出臺新的民辦中小學設置標準,資助學校改善辦學條件。超過95%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通過省標準化學校驗收。建立覆蓋公民辦學校的大班額臺賬,加強招生計劃審核,嚴格控制存量大班額學校的招生計劃,小一、初一起始年級全部按照標準班額下達招生計劃,堅決防止新增大班額。
在推動民辦義務教育規范提質的思路與舉措方面,2020年10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印發《關于加快學位建設推進基礎教育優質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實施百萬公辦基礎教育學位建設計劃。2021年8月,深圳市政府印發《深圳市“教育部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實驗區”行動方案(2021—2025年)》,對“推進民辦教育規范提質”提出了明確要求。“十四五”期間,深圳將對標國家民辦教育改革部署,結合深圳民辦教育發展實際,以民辦學校分類改革為突破口,進一步推動民辦義務教育規范提質。
做大做強公辦義務教育。實施大規模學校建設計劃,“十四五”新增公辦義務教育學位67萬個。健全超大城市基礎教育學位保障長效機制,加快推進義務教育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全力保障常住人口子女入學需求。
加快推進民辦學校分類改革。制定民辦中小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穩步推進民辦學校分類改革。探索建立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補貼標準調整機制,加大財政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支持力度。實施民辦義務教育特色學校、特色項目和特色課程培育計劃,推動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提升辦學質量。
全面加強民辦學校治理。全面加強民辦學校黨的建設。優化民辦學校內部治理運行機制,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參與學校重要事項決策機制。構建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水平評估指標體系和標準。建立完善民辦學校年檢年報制度和民辦學校信息公開制度。制定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資金監管辦法以及財務管理、收費管理等辦法,建立信息化平臺,加強規范管理。制定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監督管理辦法,規范民辦學校招生行為。探索建立民辦義務教育信用檔案制度,建立規范誠信褒揚、違規失信懲戒機制。
健全民辦學校教師保障和培養體系。建立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專任教師勞動、聘用合同備案制度,建立民辦學校教師工資指導標準,逐步提高教師待遇。建立健全學校、個人、政府合理分擔的民辦學校教職工社會保障機制,提高教師退休待遇。健全民辦學校教師培養體系,創新民辦學校教師培訓方式,培養一批在市內外有較大影響力的民辦學校名校長、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健全民辦教育教學研究體系,加強市、區兩級民辦教育科研和教研隊伍建設,加強民辦教育研究。
構建公民辦教育協同發展機制。建立教師專業發展、學校督導評估等方面的公民辦協同機制。推進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統一管理,在招生、學校管理、教師發展等方面實現與公辦學校同步管理、同步實施。
《光明日報》( 2021年12月07日13版)
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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