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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基層工會是工會組織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那么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就是事關這個基礎能否牢靠的重要保障之一。為此,市總工會經審會最近根據黨史學習教育關于開展調研活動的要求,就江門市各級工會審計實踐活動披露的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存在問題進行了調查。
調查調取了各市(區)總工會經審會2020年對其所屬基層工會開展審計活動的相關資料,聽取了部分市(區)工會干部意見。2020年全市縣級以上總工會經審會對屬下基層工會經費收支情況開展各類審計項目共439項,審計資金26009.80萬元,提出審計意見建議1396條。我們以“回頭看”的調查方式,從中抽取了其中30個項目,這些審計項目涵蓋了不同類型和不同規模的基層工會,審計資金共3041.57萬元,提出審計意見建議113條,個別審計意見1條就涉及多個問題種類。經調查,目前全部問題已經整改到位。這些審計發現的問題,極具共性,現將審計視角下有關調查及思考的情況,綜述如下。
一、審計發現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會計基礎不規范問題,占審計發現全部問題的38.46%
一是會計核算和科目使用不準確,沒有正確貫徹《工會會計制度》;
二是票據管理不到位,發票抬頭填寫不準確,或者支出憑收據入賬;
三是入賬憑證不齊全,未能完整清晰反映經濟事項,如組織活動的支出沒有附活動方案,購置物品支出沒有附明細清單,活動、會議、培訓支出沒有附相關通知、開支明細、人員簽到表,發放物品沒有附簽收手續憑證,以餐費、食品發票列支業務支出但沒有附具體開支內容的憑證;
四是個別單位僅有流水賬,對工會經費收支沒有按規定設賬簿進行會計核算。
(二)經費支出不嚴謹問題,占審計發現全部問題的25.64%
一是超出全總、省總規定的工會經費支出范圍,列支了應該由行政或其他組織支出的經費,如列支食堂經費、離退休職工費、婦女衛生費等;
二是發放節日慰問品開支超標準,沒有嚴謹執行“基層工會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的全年支出金額的比例一般應控制在當年本級工會經費預算支出的30%左右,最高不超過40%,或者選擇控制在基層工會留成經費的50%以內”的規定;
三是直接以現金發放形式替代節日慰問品發放,或者替代活動紀念品的發放,違反全總、省總相關規定。
(三)內部控制不完善問題,占審計發現全部問題的9.4%
一是沒有建立健全本級工會財務管理制度,包括欠缺支出報銷審批制度;
二是沒有健全慰問制度、慰問標準不統一,如按行政級別或職工身份劃分慰問標準,又如同類慰問事項設定上下限差距較大的慰問標準區間,造成負責慰問人員及審批領導在決定具體慰問標準時有較大自由裁量權;
三是工會經費由所在單位黨政領導審批,違反工會經費獨立管理原則;
四是個別單位存在經審干部兼任工會會計、出納,或出納、會計由同一人兼任等問題,沒有起到財務及經審人員之間相互制衡的作用。
(四)預算管理不到位問題,占審計發現全部問題的9.4%
一是預決算管理制度不健全,沒有按照全總《工會預算管理辦法》編制本級工會預決算,組織職工活動項目的支出沒有納入預算,或者預算方案沒有按規定提交本級工會經審會審查和會員(代表)大會或全委會審議,又或者預算編制前沒有開展經費需求調研;
二是年初有編制預算,但全年預算執行率偏低或者有部分支出預算項目超支的情況,且年末沒有進行預算調整,更沒有開展預算支出績效評價。
(五)資金管理不精準問題,占審計發現全部問題的9.4%
一是每年結余資金較多,沒有盤活沉淀資金,沒有發揮好資金效益;
二是個別基層工會沒有足額完成上級下撥專項資金使用任務,專項資金結余較大。
(六)其他方面存在的問題,占審計發現全部問題的7.69%
一是固定資產管理方面問題,如未定期盤點、報廢固定資產不及時辦理報廢手續,固定資產明細賬、卡片、標簽管理不到位,沒有落實保管責任人等;
二是現金管理方面問題,如直接以大額現金支付支出,違反現金管理制度;
三是個別單位沒有依法收繳會員會費,或者工會經費安排使用沒有體現普惠性、集體福利支出單一,又或者行政沒有依法足額向工會撥繳工會經費。
二、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對加強工會財務管理不夠重視
一些基層工會領導認為基層工會沒有多少錢,對工會經費的預算管理、內控制度建設等認識不足,在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方面存在較大隨意性;還有一些基層工會干部沒有認真學習,對《中國工會章程》、全總的《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及廣東省總的《實施細則》、全總的《工會預算管理辦法》、財政部的《工會會計制度》等不了解,引發會計基礎不規范、經費支出不嚴謹、內部控制不完善等一系列問題。
(二)基層工會財務管理遇到“卡脖子”客觀困難
工會財務管理專業性較強,要求相關人員掌握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但目前基層工會財務人員多是兼職,難以100%精力兼顧兼職工作,對工會財務專業知識及技能學習和掌握不夠,基層工會財務管理力量比較薄弱;不少中小非公企業基層工會在財務管理方面還遇到“開戶煩、經費少、費用高、人員缺”等困難。
(三)會員群眾參與財務監督機制尚未普遍形成
在30家被審計單位中,審計項目都分別要求被審計單位配合組織全體會員群眾對各項經費支出績效開展滿意度測評,但實際參與測評會員達60%以上的單位只有12家,超過一半單位的會員參評率低于50%,最低的只有1.92%,群眾監督機制有待加強。此外,在這30家單位中,參評會員的平均滿意度達90%以上只有16家,另有6家平均滿意度低于80%,最低的只有57%,會員群眾滿意度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四)監督和指導基層工會財務管理的工作還有欠缺
一些基層工會內部監督缺位,工會會計人員未能按規定履行會計監督職能,基層工會經審會的內部審查流于形式或不夠規范、甚至沒有開展;上級工會對基層工會財務管理的監管及指導,除每年組織若干場財務業務培訓外,還缺乏其他有效抓手;一些地方的上級工會對所屬基層工會的審計監督覆蓋面不夠全,與內部監督沒有形成監督合力。
三、以問題為導向,強化基層工會財務管理的思考
(一)要加強工會法律法規及財經政策的宣傳和對工會干部、財務經審人員、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的培訓
要圍繞推動形成有利于重視和加強基層工會財務管理、經審監督等基層工會工作開展的社會氛圍,通過各級工會線上各種新媒體和線下各種宣傳方式,加大相關宣傳力度,宣傳過程中要注意多運用與宣傳受眾互動的如有獎知識競答等方式,擴大宣傳效果;要在各級工會官網公開可隨時查詢、下載的工會法律法規及財經政策文件,以及相關解讀指引;要注意總結和推廣、宣傳在基層涌現出來的工會財務管理、經審監督先進典型經驗和工作案例分析,發揮典型示范效應。
同時,要把工會法律法規及財經政策的相關課程納入為各級工會領導干部必學課程,以讓各級工會領導干部真正懂財、重財和學會依法管財;此外,還要重點加強對基層工會干部、財務經審人員、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的相關業務培訓,以確?;鶎庸攧展芾?、經審監督,以及基層工會各項工作與活動開支合法合規、提高績效、滿足職工群眾需求。
(二)以推行基層工會財務云平臺為契機,推動基層工會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走深走實
2020年12月江門市總工會下發了《關于推行基層工會財務云平臺的通知》,至2021年6月全市已有700多家基層工會啟用財務云平臺。工會財務云平臺是由全省工會財務管控平臺軟件公司開發,使用“互聯網 ”技術搭建的云核算系統,該平臺不僅具有會計電算化功能,還具有預、決算管理、報表線上上報上級總工會等功能,經費使用更公開、透明,適用于實行經費獨立核算的基層工會,每家基層工會使用、維護費用為200元/年。
在各基層工會中推行使用工會財務云平臺,是加強基層工會財務規范化建設的一項內容,對提高基層工會財務數據處理的實效性和準確性,大大減輕基層工會日常核算和預決算填報工作壓力、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的意義,并為上級工會從大數據管理方面加強對下級工會的財務監管與指導、經費審查審計監督奠定基礎。
因目前啟用財務云平臺的基層工會只占全市5350家獨立基層工會總數的13.08%、推行覆蓋面還不廣,建議參照佛山市總工會等地工會做法,由市總工會承擔全部基層工會的使用、維護費用,以加快提高該平臺覆蓋面。
(三)探索實行基層工會經費收支集中核算、分戶管理的新路子,實現監督關口前移、切實保障工會經費合規使用
鑒于目前基層工會普遍存在財務管理力量薄弱情況,大量非公企業屬中小型企業且分布于各鎮(街),借鑒北京市朝陽區總工會、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總工會、我省中山市三鄉鎮總工會等地的經驗,建議以鎮(街道)職工服務中心(站)為基地,通過縣級總工會購買第三方中介服務方式,設立基層工會會計核算服務中心,負責為所屬基層工會代理記賬、決算報告和協助建立內控制度、監督預算執行、組織培訓,包括提供審核、制單、復核、支付的報賬和制證、記賬、結賬、報表的核算一站式服務,即對基層工會實行集中代理核算、分戶管理。這將幫助基層工會節約了人力和物力、只需安排一名工作人員擔任出納兼報賬員即可,還可推動基層工會財務管理更加科學規范、提高了經費使用效益,并為上級工會的財務檢查指導和經審監督提前介入提供了新的抓手。
這一做法是符合全總《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第十九條關于“具備條件的基層工會,應當設置會計機構或在有關機構中設置專職會計人員;不具備條件的,由設立工會財務結算中心的鄉鎮(街道)、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會實行集中核算,分戶管理,或者委托本單位財務部門或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或聘請兼職會計人員代理記賬”的規定。
由于這一做法在我市是全新的探索,為慎重起見,建議先選取若干工會組織基礎較好的鎮(街道)開展試點,以后再逐步鋪開;開展試點期間的基層工會會計核算服務中心的費用,建議暫由市、縣兩級總工會承擔,以后正式鋪開后,可過渡到由縣、鎮(街道)、基層共三級工會共同承擔。
(四)把強化基層工會財務管理、經審監督納入到當前加強基層工會規范化機制建設中,抓緊抓好
強化基層工會財務管理,是確?;鶎庸ㄆ饋?、轉起來、活起來的重要保障,而經審監督又是確保財務管理、乃至基層工會內部各體系沿正確軌道前進的重要保障。因此,必須把這兩項工作溶入到“把基層工會建成組織健全、工作規范、服務到位、作用明顯、職工信賴的職工之家”的工作中去。
要完善內控體系。要依法依規健全經審組織、財務管理人員分工,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及經審監督的規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落實好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基層工會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等組織機構的職權,特別是要通過經審的政策審計工作推動落實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審議和批準基層工會委員會的工作報告、經費收支情況報告和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工作報告等職權。
要構建會員群眾民主參與、民主監督工會事務的機制。要指導基層工會在編制預算前開展需求調研、問需于民、促使經費支出預算安排向職工維權、職工服務等普惠項目傾斜,要指導基層工會主席通過智慧工會每年向全體會員述職并接受全體會員民主評議,要指導基層工會每年組織全體會員開展經費支出績效評價的滿意度測評、逐步完善預算支出績效管理體系,從而形成會員自覺關心經費支出的氛圍,貫徹基層工會會務公開制度,保障會員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調動會員參與積極性,夯實群眾監督基礎。
要依托大數據技術為強化財務管理和經審監督賦能。上級工會要在廣泛調研基礎上,通過智慧工會為基層工會開發用于向會員公開包括財務管理、經審監督的工會事務和吸引會員參與工會事務的工作平臺,并在后臺具有自動抓取有關數據形成工會工作記錄臺賬功能,連同工會財務云平臺等系統數據,推送給上級工會進行大數據處理分析,為上級工會精準掌握所屬基層工會的財務管理和經審監督現狀,以及予以精準指導、開展精準審計,奠定基礎。
(五)加大上級工會對基層工會的審計力度,提高審計質量,以審促改,推動基層工會財務管理水平上臺階
上級工會經審會對基層工會開展審查審計監督,是推動基層工會發現問題、整改問題而實現財務管理水平提升的最有效載體。
要落實“三統籌”。統籌選定審計對象,體現審計“全覆蓋”要求;統籌設定審計項目,體現工會經費審查監督、政策跟蹤審計、預算執行審計、財務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調查等統籌融合;統籌確定審計組織方式,著力推進工會審查審計購買社會化服務模式,體現補齊市、縣、鎮三級總工會經審會自有專業人員不足的短板,同時通過提供涵蓋主要審計類型的實務指南、協同下審、隨時聯系溝通等方式,加強對購買第三方服務組成的審計組的工作指導,確保審計質量。
要轉變審計理念思路。在落實工會一切經濟活動都要納入經審監督范圍的總體要求同時,要突出對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推動工會重大決策部署落地見效,如在開展預決算審查及開展預算支出績效審計方面,審查審計監督重點要向支出預算和政策執行拓展。
要做好審計整改“后半篇文章”。健全完善審計回訪制度,強化跟蹤審計力度,切實抓好審計整改工作;建立約談制度,對審計發現問題較多、問題性質比較嚴重的單位,要會同相關上級工會,共同約談被審單位的工會負責人和財務、經審負責人,發揮好上級工會經審組織的“審、幫、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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