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暑期都有許多在校學生參加實習,而企業支付的實習報酬在個人所得稅上應該按勞務報酬還是工資薪金進行申報呢?根據總局2020年的十三號公告,支付實習生的報酬在個人所得稅上依然選擇稅目為勞務報酬,但在計稅方法上,可以按月減除費用5000元。因此,應按照累計預扣法進行相關稅務處理。大家需要特別注意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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