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網訊(全媒體記者劉薇)日前,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5部門印發《自治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后服務經費保障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增強教育服務能力,做好中小學課后服務工作,建立并完善課后服務經費保障機制。
課后服務是中小學在完成正常的教學任務外,為有需求的學生提供的自愿選擇的、公益性的服務。課后服務從正常教學日下午放學后,每天至少開展2小時,原則上結束時間不早于當地下班時間,冬季時間由當地教育部門靈活安排,條件允許的初中在教學日晚上可開設自習班。
《辦法》中提到,學校課后服務工作所需經費來源包括各級財政補助經費,課后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指為提供服務的單位代收的費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不得將寄宿制管理學校常規管理服務納入服務收費內容,不得違背學生家長意愿強制收費或捆綁收費。
由學校自行提供的課后服務收費按照服務性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根據成本補償和非營利性原則,依據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區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新發改收費[2011]2839號)收取課后托管服務費,參加課后1小時托管服務的學生按不超過200元/生/學期的標準收費。寄宿制學生不收費。
具體標準由各地(州、市)發展改革和教育行政部門在扣除各級財政補助后,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教師工資水平、家長可承受能力和學校提供課后服務的內容、方式、成本、質量等因素合理制定、動態調整,報當地人民政府同意后執行。自治區直屬學校按所在縣(市、區)標準執行。
同時,《辦法》中提到,學校可引入體育類、文化藝術類、科技類等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課后服務,引進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項目收費,可納入課后服務費范圍統一收取,也可單獨納入代收費范圍收取,但不得重復收費。引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原則、條件程序、規范管理及評估退出機制,按自治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學校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課后服務實行“一校一案”制,在屬地發展改革部門辦理收費公示,在稅務部門辦理信息確認,并經當地教育部門同意后方可收費。收取課后服務費可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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