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1.1為了進一步加強本公司成本核算工作,保障本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健康、有序地進行,根根國家頒布的《XX會計法》、《XX會計準則》《XX產品成本核算制度》等制定本制度。
1.2 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確定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和成本計算方法。
1.3成本核算制度是經營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B分,各生產經營管理B門應結合本制度完善內B管理流程,明確責任,確保制度的貫徹實施。
1.4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和分公司性質的分支機構。
第二章 成本核算的基礎工作
成本核算是成本和費用管理的基礎,各B門應認真組織好成本核算的基礎工作。成本核算的基礎工作包括:原始記錄、計量驗收。
2.1 原始記錄
2.1.1 各單位應根據生產和管理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下列各項原始記錄:
2.1.1.1 材料物資方面的原始記錄,應能反映材料的收、發、領、退等物流過程。包括:材料物資的分類編碼、入庫單、領料單、退料單、材料物資盤點表等,并做好登記簿和材料倉庫臺賬的記賬工作。
2.1.1.2 勞動工資方面的原始記錄,應能反映職工人數、調動、考勤、工資、工時利用、停工情況、有關津貼等項記錄。
2.1.1.3 設計及工藝改動方面的原始記錄,應能反映產品設計改動、工藝路線變化、工時材料定額變動等項的記錄。
2.1.1.4 生產方面的原始記錄,應能反映產品從材料投入至驗收入庫的過程,如產品存貨編碼、生產指令單號、產成品入庫庫單等。
2.1.1.5 設備使用方面的原始記錄,應能反映設備驗收、交付使用、維修、封存、調撥、報廢的情況,等等。
2.1.2 各單位應指定專職管理原始記錄的機構和人員,統一規定各類原始記錄的格式、內容、填寫、審核、簽署、傳遞、存檔等要求,保證原始記錄管理的規范化和標準化。
2.2 計量驗收
各單位應建立健全各項財產、物資的計量驗收制度,并保持計量工具的準確性,對材料、工具、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等的收發和轉移,都必須進行計量、點數和質量驗收。
第三章 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
3.1 正確確定成本計算對象,滿足本公司成本管理及內B經濟核算的需要。 …
3.2 真實、準確、及時、系統地核算和反映產品生產所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
第四章 產品成本項目
4.1 成本項目包括直接材料費用、人工及制造費用
4.1.1 直接材料費用
4.1.1.1 原料 指構成產品實體的各種物料等;
4.1.1.2 輔料 指生產過程中輔助產品形成的各種物料、半成品等的費用;
4.1.1.3 包裝材料 指生產過程中耗用的用于包材產品的各種材料。
4.2 人工 指直接從事生產的人員及生產組織管理人員的工資、社保、公積金及福利費等。
4.3 制造費用 指生產B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生的全B支出。包括固定資產折舊費和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水電費、辦公費、差旅交通費及其他費用等。
第五章 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5 產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如下:
5.1 確定成本計算對象。直接材料每種產品的每一批次產品為成本計算對象。制造費用以每一種產品為成本計算對象。
5.2 確定成本項目。產品成本采用制造成本。
5.3 設置下列各種成本和費用明細賬:
5.3.1 生產成本明細賬,按成本計算對象和成本項目核算生產B門發生的生產費用。
5.3.2 制造費用明細賬,按生產B門和費項目別核算發生的制造費用。并按規定進行分配核算,月終不保留余額。
5.3.3 產成品、自制半成品明細賬,按成本計算對象核算產品、自制半成品成本。
5.3.4 主營業務成本明細賬,根據銷售清單及主營業務成本結轉單結轉產品銷售成本。
5.4 CWB對原始單據進行真實性、合規性審查,對原始數據進行統計、分析、歸集;
5.5 CWB按照確定的成本計算對象,設置成本計算單。據歸集的全B生產費用和成本核算資料,按成本項目計算各種產品的在產品成本、產成品成本和單位成本。
第六章 材料費的核算
6.1 CWB設“原材料”“周轉材料”明細賬,按材料類別設置二級賬,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攤銷法攤入費用。庫房按材料品種和規格設置三級明細賬;按低值易耗品類別、品種、規格設置輔助賬薄,以控制其數量,掌握使用狀況;庫房保管設置數量卡片。材料三級明細賬根據采購入庫單和領料單逐筆凳記。
6.2 材料的計價采用實際成本法。材料采購成本包括:
6.2.1 購入材料的原價(不含增值稅,不包括購入材料包裝物或容器的押金);
6.2.2 購入材料的外地運雜費;
6.2.3 符合生產中心制訂的、材料運輸途中定額損耗率限額內的損耗;
6.2.4 材料入庫前,整理挑選時發生損耗的凈損失及其整理費用;
6.2.5 進口材料的國外進價,進口環節的各種稅金和其他進口費用,以及應分攤的外匯價差。
6.3 核算生產耗用的各種材料,要根據經批準的材料出庫、退庫原始憑證,按材料實際成本進行核算。對于尚未付款已經入庫材料的領用,要按計劃成本或合同估價入賬。所領用的材料應計入當期成本,不得任意提前或延遲實際領用期。出庫材料成本的計價,采用全月一次加權平均法計價。
6.4可直接區分受益對象的材料費,直接計入受益對象;由幾種產品共同負擔的材料,可分別按消耗定額比例、耗用重量比例、產品數量比例等方法,在有關的成本計算對象之間進行分配。
幾種產品共同使用的生產專用工具、工藝裝備、油料、氣體等,領用后在“制造費用 -物料消耗”中核算,按制造費用分配比例分攤計入各種產品成本。
第七章 直接人工費的歸集與分配
7.1 本公司支付正式員工、臨時工、合同工的各項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以及屬于國家規定工資總額范圍內的輔助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等,都應當根據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進行計算、支付、匯總、分配,計入不同的成本費用科目。
7.2 生產B門的人員工資由CW根據本單位內B組織機構按費用性質進行分配。生產B門管理及生產人員工資計入制造費用,科研人員計入管理費用-科技開發費,行政管理人員工資計入管理費用,銷售B門人員工資計入銷售費用。
7.3 對于可直接區分受益對象的直接人工費,根據工資單據直接計入受益對象;幾個項目共同負擔的直接人工費,可按以下方法在各項目之間進行分配:1.采用定額工時制的,根據工時定額分配計入生產成本。應計入生產成本中的直接人工同一分配標準分配計入。
直接人工費分配率=當期直接人工費總額÷∑(各成本計算對象產量*人工工時定額).
某產品應分配的直接人工費=該產品產量*工時定額×直接人工費分配率
第八章 制造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制造費用發生時,先在“制造費用”賬戶歸集,月末進行匯總并按一定標準進行分配,記入各成本計算對象生產成本中。分配的計算公式如下:
制造費用分配率=本月發生的制造費用÷∑(各成本計算對象產量*人工工時定額).
某產品應分配的制造費用=該產品產量*工時定額×制造費用分配率
第九章 完工產品實際成本的確定
9.1 為了分期確定損益,在有未完產品的情況下,需要將按照成本計算對象歸集的生產成本,在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劃分。其平衡公式為:完工產品實際成本=月初在產品成本 本月發生全B生產成本-月末在產品實際成本
9.2 期末未完產品實際成本確定分兩B分,直接材料按產品名稱和對應生產批號為成本計算對象,材料領用直接按產品名稱和生產批號進行歸集,不需完工產品與未完工產品之間進行分配。未完工的產品對就原生產批號的材料領用金額直接做為期末未完工在產品的材料成本,制造費用和人工成本采用約當產量法進行分配。
約當產量法是指將月末在產品按其完工程度折算為完工產品產量,并按在產品約當產量與完工產品產量比例分配在產品與完工產品成本的一種方法。為簡化計算,未包裝在產品按50%、待檢在產品按95%的綜合折率計算月末在產品約當產量)。計算公式是:月末在產品約當產量=月末在產品數量×完工程度。本月完工產品(約當)單位制造費用(人工成本)=(月初在制造費用 本月發生的制造費用)/(本月實際完工數量 月末在產品約當產量-上月末在產呂約當產量)
月末在產品實際成本=直接材料成本 月末在產品約當產量×(本月完工產品(約當)單位制造費用 本月完工產品(約當)單位人工成本)
9.3 各種用于銷售的半成品應按產品成本的計算方法計算自制半成品成本,自制半成品作為成品進行管理。
第十章 產品銷售成本的結轉
10.1 成品管理B門應會同生產B門、銷售B門、CWB門制定產成品出入庫、退庫流程,健全產成品庫房管理制度,建立發出商品登記管理制度,確保產成品賬實相符。
10.2 月末,CWB根據銷售發票明細在NC系統中生成銷售成本結轉單,采用全月一次加權平均法結轉銷售成本。
第十一章 成本核算原始記錄的管理
11.1 成本核算原始記錄填制時可以用鋼筆或圓珠筆,也可以采用計算機程序編制,簽章齊全、字跡清楚。
11.2 各單位填制的原始記錄必須經審核簽章后才能向接收B門傳遞。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記錄,接收B門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主管領導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記錄,應返還經辦人,重新填制或予以更正;原始記錄有錯誤的,應當由填制單位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填制單位章或更正人個人名章。原始記錄一般不得向外B單位報出。
11.3 成本核算有關匯總表、統計表、登記表、賬、卡等的數據必須以審核過的真實的原始記錄為基礎,必須經過復核程序,由填制單位安排人員進行專門復核,填制單位負責人簽章后方可向接收B門傳遞。
11.4 各種成本核算有關原始記錄,必須妥善保管,不得損壞和遺失。
第十二章 監督與檢查
12.1 對各單位成本核算的執行實行嚴格的監督檢查制度。
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12.1.1 成本核算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重點不相容崗位混崗及崗位間不協調的現象。
12.1.2 成本核算有關原始記錄的管理。重點原始記錄的填制是否合規,傳遞是否及時。
12.1.3 了解基本的生產流程和作業規程,檢查生產程序是否合理,內B生產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超限額領料責任處理情況。
12.2 各單位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成本核算中的薄弱環節,必須采取措施,及時加以糾正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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