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委組織部、政法委,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政法工作部,各設區市民政局、住建局、房管局、城管局(委),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交通與建設局:
《關于加強物業黨建聯建 促進基層治理水平提升行動方案》已經省委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協調推進小組工作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
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員會
福建省民政廳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7月24日
關于加強物業黨建聯建促進基層治理水平提升行動方案
為全面落實省委“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干爭效”行動要求,認真貫徹《關于深化城市基層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的實施方案》(閩委組通〔2022〕2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加強物業服務行業黨建工作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一、總體目標
按照“一年擴覆蓋強基礎,兩年補短板抓規范,三年促提升見長效”的總體安排,通過三年努力,推動物業黨建聯建體制機制健全規范,物業服務水平全面提高,小區治理水平有效提升,形成黨建引領、條塊聯動、多方協調、群眾參與的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物業領域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增強。
2023年,健全物業黨建聯建工作體制機制,推動符合條件的物業行業、物業服務企業(以下簡稱物業企業)、物業行業協會(以下簡稱物業協會)、小區(業委會)黨的組織應建盡建和黨的工作全面覆蓋。全面排查物業服務管理工作短板弱項,推進無物業服務小區兜底物業服務,積極培育紅色物業示范社區(小區),不斷健全完善物業管理制度,物業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得到逐步解決。
2024年,進一步健全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框架下的物業服務管理工作機制,深入推進物業服務管理工作短板弱項整改,持續推進無物業服務小區兜底物業服務,開展紅色物業示范社區(小區)選樹工作,持續健全完善物業管理制度,細化物業管理配套政策和標準規范,物業領域群眾反映問題得到有力解決。
2025年,力爭全省無物業服務的住宅小區全部實現物業服務覆蓋,形成一批可借鑒、可復制、可推廣的紅色物業示范社區(小區)樣板,物業服務管理制度體系基本健全,物業服務管理的長效機制基本形成,住宅小區物業服務質量全面提高,群眾滿意度顯著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健全物業黨建聯建工作機制
1.加強市級統籌協調。2023年底前,各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下同)要依托物業主管部門或相關行業黨委建立物業行業黨組織,統籌指導本地區物業行業黨建工作;指導推動符合條件的物業企業和物業協會落實黨組織應建盡建要求,具備條件的縣(市、區)建立物業行業黨組織。物業主管部門應明確承擔物業黨建工作的職能科(處)室并充實工作人員。(責任單位:各設區市物業主管部門、物業協會;指導單位:各設區市組織部門)
2.強化縣級組織推動。各縣(市、區)要每年制定工作計劃,將任務分解到街道社區,形成工作任務清單,扎實推進任務落實;指導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全面排查物業服務覆蓋情況、業委會黨員占比情況,并對轄區內物業企業及其黨組織負責人、業委會委員進行培訓,全面提高履職能力。(責任單位:各縣(市、區)組織、物業主管、民政部門,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
3.落實街道屬地責任。街道黨工委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社區黨組織任務落實情況的督促、指導、檢查,切實履行對轄區內物業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明確抓物業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配強工作力量;定期組織召集由社區黨組織、小區黨支部、物業企業(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業委會(業主代表)、相關部門共同參加的物業管理聯席會議,研究協調解決物業服務管理有關重大事項。(責任單位: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指導單位:組織、政法、物業主管、民政部門)
4.推動社區具體落實。社區黨組織要加強對轄區內住宅小區黨支部、承接項目的物業企業黨組織和業委會的領導,健全社區物業黨建聯建機制;2023年持續推動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下設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建強小區黨支部,積極吸納熱心業主、企業家、退休機關事業單位干部,以及業委會、物業企業中的優秀黨員進入小區黨支部班子,建成一批“有機制、有隊伍、有活動、有陣地”的示范性小區黨支部。(責任單位:社區黨組織;指導單位:組織、政法、物業主管、民政部門,街道黨工委)
(二)推動成立業委會、提高物業服務覆蓋率
5.推動成立業委會。街道黨工委要依法履行組織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職責,組織、指導業主大會的成立和業委會的選舉和換屆。社區黨組織要協助和配合街道黨工委積極推動業主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委會,指導和監督業主大會、業委會依法履行職責。(責任單位: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指導單位:物業主管、民政部門)
6.提高物業服務覆蓋率。街道黨工委要指導社區黨組織對無物業服務的住宅小區采取選聘專業化物業企業、社區“兩委”組織居民自我管理,以及探索街道社區黨組織領辦公益性物業企業等方式實現兜底物業服務。探索將無物業服務住宅小區與鄰近小區捆綁打包、集中管理。在完整社區建設、老舊小區改造工作中應同步明確小區物業服務管理模式,納入實施方案,實現物業服務全覆蓋。2023年全省無物業服務小區30%以上實現物業服務覆蓋,2024年達到60%以上,2025年全部實現物業服務覆蓋。(責任單位:物業主管、住建部門,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
(三)夯實社區物業黨建支撐
7.建設開放共享的黨群服務中心。在完整社區建設和老舊街區、老舊小區、城中村改造工作中應同步規劃建設黨群服務中心。對新建社區,依法依規配建黨群服務中心。對有條件的已建成住宅小區,可根據居民需求通過協調共享物業用房、改造架空層等方式,在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統籌下建設黨群服務站點。支持物業企業、業委會在社區黨群服務中心設立辦事窗口,為居民提供物業交費、訴求辦理、法律咨詢等服務。(責任單位:組織、住建、物業主管、民政部門,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
8.加強物業黨建經費保障。用好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經費,非公有制物業企業黨員交納黨費可全額返還,落實非公有制物業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稅前列支等政策,對新成立的物業企業黨組織給予工作啟動經費。鼓勵物業主管部門將黨建工作經費列入財務年度預算,或社區黨組織每年列支部分資金,通過設立黨建工作項目等方式,引導支持物業企業、小區黨組織開展黨建工作。(責任單位:組織部門、物業主管部門、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
9.提升智慧物業建設水平。各設區市物業主管部門要依托現有政務服務平臺,加快建設具有日常監管、登記備案、信用信息管理、專項維修資金監管、公共收益監管、業主電子投票表決系統等功能為一體的智慧物業綜合管理服務平臺。支持物業企業開發物業管理綜合服務平臺,并加強與社區、小區、數字城管等信息化平臺的互聯互通。(責任單位:各設區市物業主管、城管部門,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
(四)以黨建引領物業服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10.強化黨組織對業委會的領導。在業委會組建和換屆過程中,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要加強業委會委員候選人的把關,引導黨員業主(特別是社區“兩委”業主)積極參與,引導小區黨支部書記參選業委會主任,現有的業委會在改選、補選時逐步提高黨員比例,推動符合條件的業委會設立黨支部或黨小組。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要監督業委會依法依規履職,要求其每季度公布工作經費使用情況、本區域物業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經營所得收益收支明細情況。街道黨工委要指導社區黨組織每年對業委會履職情況進行評價,并將評價結果在小區醒目位置公示。有條件的設區市探索制定業委會成員履職負面清單、業主大會和業委會印章使用監管制度,要求業委會在根據業主大會授權決定使用大額維修資金、支出公共收益、選聘物業企業、改造環境、完善公共設施等重大事項前,主動向小區黨支部、社區“兩委”報告。(責任單位: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指導單位:組織、物業主管、民政部門)
11.強化黨組織對物業企業的監督。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根據日常了解情況,每年對物業企業履行合同情況提出評價意見。對物業服務質量差、矛盾糾紛大、業主滿意度低的物業企業,物業主管部門要對物業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限期整改。2023年各市、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要將物業企業黨建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將物業企業黨建情況、街道黨工委與社區黨組織的評價意見納入信用信息管理。各級物業主管部門每年開展物業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有力處置物業領域違法違規問題,及時將不良行為信息記入企業信用檔案,作為招投標管理和評優評先時的重要參考。各級物業行業黨組織要加強對同級物業協會的領導,推動協會制定行業自律公約,引領行業規范發展。鼓勵物業企業將黨建工作要求寫入公司章程,推動企業發展和黨建工作互促互進。(責任單位:物業主管部門、物業協會、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
12.健全完善社區物業黨建聯建和協調共治機制。各設區市物業主管部門要推動住宅小區物業企業負責人到企業所在社區報到、項目負責人到項目所在社區報到,物業企業黨組織與社區黨組織簽訂黨建聯建協議,認領并實施社區黨建服務項目。社區黨組織要注重吸納符合條件的業委會和物業企業黨員負責人擔任社區黨組織兼職委員。(責任單位:物業主管部門、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
(五)以黨建引領物業服務提質增效
13.規范小區公共收益和專項維修資金管理。2023年各設區市物業主管部門要持續深入推進物業小區侵占“公共收益”點題整治工作,重點整治小區公共收益未按要求及時全面公示、公示內容虛漏假、公共收益管理支出不規范等問題,推動公共收益規范化管理;街道黨工委要配合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督促物業企業設立物業服務信息監督公示牌,及時公開公共收益分配和使用情況。制定出臺《福建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加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補交續交、簡便使用、增值收益等方面的規范管理;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在業主欠繳或分戶賬面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時,社區黨組織應當配合街道黨工委指導、協助業主大會制定補繳或續交方案。(責任單位:物業主管部門、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
14.完善前期物業服務價格形成和承接查驗機制。推動物業協會結合當地實際制定行業服務標準,及時監測并定期發布適合不同服務等級、區域特點的前期物業服務價格指數,開展物業服務質量評價。在前期物業承接查驗過程中,街道黨工委要指導社區黨組織加強對物業承接查驗過程和結果的監督,配合物業主管部門督促建設單位及時整改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的遺留問題。(責任單位:物業主管部門、物業協會、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
15.加強物業服務區域安全管理。各級物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職責,每年至少組織物業服務企業開展一次物業服務區域安全隱患排查。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防汛防臺管理,在汛期、暴雨來臨前做好地下室排水、防滲漏設施等功能性檢查,備齊防澇材料,對陽臺、露臺上花盆進行加固或擺放到安全位置;加強公共部位和公用設施設備管理,及時維修存在隱患的電梯、供水供電供氣設備等,避免設施設備故障運行;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日常巡查及消防設施設備維護等工作。(責任單位:物業主管部門、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
16.健全物業服務管理制度體系。積極配合修訂《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制定出臺物業管理招投標、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備案、物業服務內容和等級標準、物業服務質量保障、物業服務行業人員素質提升等方面配套政策措施,指導各地健全完善物業服務管理規章制度,構建物業服務管理長效機制,推動物業服務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責任單位:物業主管部門、物業協會)
(六)完善物業問題解決化解機制
17.建立訴求收集和辦理反饋制度。2023年底前各設區市要將物業管理工作納入社區已有的統一網格進行管理,吸收一批符合條件的物業企業職工、業委會委員、樓棟長、各類志愿者作為社區兼職網格員,發揮“綜治中心 網格化 信息化”平臺作用,由社區黨組織建立矛盾糾紛及時發現、收集、辦理、反饋機制,積極促進物業管理矛盾糾紛就地化解。社區黨組織指導小區黨支部定期開展“群眾接待日”活動,或召開業主懇談會,解決居民合理訴求,確保小事不出小區,大事不出社區。各級物業行業黨組織要聯合所在地法院,建立健全物業行業訴訟調解對接機制,促進物業管理矛盾糾紛快調、快處。(責任單位:政法、物業主管部門,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
18.推動各方主體積極參與物業糾紛化解。推廣“城管執法進社區、進小區”成功經驗,推動各職能部門執法力量向居住小區延伸,加大對小區內私搭亂建、違規裝修、占用消防通道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巡查、檢查和處罰力度,及時回應和解決好群眾訴求。有條件的地區,街道黨工委要積極引入律師團隊,定期為社區、業委會、業主提供物業服務方面的法律咨詢。(責任單位:物業主管、城管部門,街道黨工委)
三、工作要求
(一)落實工作責任。各部門(單位)按照工作職責,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物業黨建聯建工作。各設區市在黨建引領基層治理領導協調機制下開展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推進措施、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把各項工作要求落到每個社區,實現整體提升。
(二)選樹示范典型。各設區市因地制宜培育紅色物業示范典型,省直相關部門將適時開展紅色物業示范社區(小區)選樹工作,總結宣傳推廣“紅色物業”典型經驗做法,形成一批可借鑒、可復制、可推廣的紅色物業示范樣板,充分發揮示范激勵和導向作用。
(三)強化督導考核。各設區市物業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對縣(市、區)物業黨建聯建工作進行綜合評價,建立定期調度、專項督查、跟蹤問效等工作機制,并落實季報(每季首月5日前報送上一季度工作進展)和年報(次年首月10日前報送上一年工作總結)要求。有條件的地方,可將物業黨建聯建工作納入市政府對各縣(市、區)的績效考核。省住建廳將會同相關部門適時對各地工作推進情況開展綜合評價,通報評價結果,對工作不落實或落實不力的部門(單位)進行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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