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工委、省工商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全省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規范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從7個方面要求非公企業黨組織建設規范化,并以此作為加強“三基建設”的重要內容和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重要舉措,有計劃、分步驟推進。
該意見以創建“雙強六好”(黨建強、發展強,生產經營好、企業文化好、勞動關系好、黨組織班子好、黨員隊伍好、社會評價好)黨組織為目標,從基礎性工作入手,對黨組織設置規范化、基礎臺賬規范化、隊伍建設規范化、組織生活規范化、基礎保障規范化、活動開展經常化、作用發揮常態化7個方面提出要求。
據悉,在基礎保障規范化方面,該意見提出細化標準,如非公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納入企業管理費列支,不超過職工年度工資薪金總額1%的部分,據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嚴格執行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黨費全額返還制度,省市縣財政每年對每個非公企業聯合黨組織按3∶3∶4比例給予3200元黨建工作經費支持。同時,該意見還對黨組織書記每年培訓天數、設立線上黨課課堂、黨組織活動場所標準、搭建宣傳平臺等提出了具體要求。
根據該意見,從2017年起,該省力爭用3年時間使非公企業黨組織達到規范化建設標準;到今年年底,規模以上非公企業黨組織率先達到規范化建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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