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一定要符合程序性要求,否則,在面臨勞動爭議時,可能面臨規章制度無效的后果。
1、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一定要體現民主性,因為涉及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規章制度的制定要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的討論,最后要經過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確定。
2、為避免僵局,公司履行了民主程序后不能與職工就規章制度的內容達成一致的,公司有最后的決定權。
3、規章制度通過民主程序制定后,必須向勞動者公示或告知,告知和公示的形式可以是書面形式、電子形式、口頭形式,但要有證據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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