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課題經費管理辦法
為規范科研課題經費的管理和使用,保障科研經費的正當使用和公正分配,促進科研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科研課題經費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科研課題經費的管理和使用,保障科研經費的正當使用和公正分配,促進科研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科研課題經費管理辦法。
第二條 科研課題經費是指用于支持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的財政經費。
第三條 科研課題經費管理應當遵循合理、科學、規范的原則,保證經費的正當使用和公正分配。
第四條 科研課題經費由科學技術部、科技部、財政部和國家統計局等部門共同管理。
第五條 科學技術部、科技部、財政部和國家統計局等部門應當加強對科研課題經費的管理和監督,確保經費的使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六條 科研課題經費的使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用于支持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支持符合規定的科研項目的開展和實驗。
(二)用于支持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轉化,支持科技人才培養和科技服務。
(三)用于支持基礎研究和前沿探索,支持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
(四)用于支持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采購。
(五)用于其他與科研活動相關的支出。
第七條 科研課題經費的使用應當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預算管理規定,由科研項目負責人和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第八條 科學技術部、科技部、財政部和國家統計局等部門應當加強對科研課題經費的審計和監督,確保經費的正確使用和審計結果的合法性。
第九條 科研課題經費的使用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不得用于非法、不正當的支出。
第十條 科學技術部、科技部、財政部和國家統計局等部門應當制定有關科研課題經費管理的具體規定,并定期公布經費使用情況和審計結果。
第十一條 科研課題經費管理應當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加強信息公開透明度,提高科研經費使用的透明度。
第十二條 科學技術部、科技部、財政部和國家統計局等部門應當加強對科研課題經費的管理和監督,確保經費的使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促進科研事業的發展。
第十三條 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參考文獻:
[1] 科學技術部、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統計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經費管理的通知》
[2] 科學技術部、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統計局《關于科研項目經費使用管理的通知》
[3] 科學技術部、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統計局《關于完善科研項目經費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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