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科研項目管理規定
為加強集團科研項目的管理,提高科研項目的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法》和《科研項目管理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集團制定了科研項目管理規定。
一、項目申請
1.1 科研項目分為個人項目和團體項目兩種。個人項目由科研項目負責人申請,團體項目由集團總部或相關部門申請。
1.2 科研項目申請應當包括項目內容、研究目的、研究內容、研究方法、預算、進度安排、參考文獻等內容。
1.3 科研項目申請應當符合集團相關規定和標準,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
二、項目管理
2.1 科研項目應當由項目管理團隊負責管理,包括項目申請、項目進展、項目驗收等。
2.2 項目管理應當實行標準化管理,包括項目計劃、進度安排、質量控制、安全控制、財務管理等方面的標準化管理。
2.3 科研項目應當實行風險管理,包括項目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等方面的風險管理。
三、項目驗收
3.1 科研項目應當經過驗收合格才能交付使用。驗收應當包括項目內容、進度、質量、安全等方面的驗收。
3.2 科研項目驗收應當由項目管理團隊負責,相關部門和專家應當參與驗收。
四、項目使用
4.1 科研項目應當符合集團相關規定和標準,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
4.2 科研項目應當實行在使用部門、使用單位、使用人員等方面的標準化管理。
4.3 科研項目在使用部門、使用單位、使用人員過程中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保證科研項目的安全、保密、可靠。
五、其他規定
5.1 科研項目負責人應當履行項目管理職責,負責科研項目的管理工作。
5.2 科研項目負責人應當與相關部門和專家建立良好的溝通和合作關系,及時解決科研項目中遇到的問題。
5.3 科研項目負責人應當遵守相關規定和標準,保證科研項目的質量和效率。
科研項目管理規定是為了加強集團科研項目的管理,提高科研項目的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法》和《科研項目管理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集團制定了科研項目管理規定。科研項目負責人應當履行項目管理職責,保證科研項目的質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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