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學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為加強西安石油大學科研項目管理,提高科研項目的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科研項目管理,提高科研項目的質量和效率,保證科研項目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科研項目的管理應當遵循科學、規范、嚴謹的原則,加強項目管理,保證科研項目的可控性、可預測性和可評估性。
第三條 西安石油大學應當加強對科研項目的管理,建立科研項目管理制度,明確科研項目的立項、申報、評審、實施、驗收等流程,規范科研項目的財務管理,確保科研項目的順利進行。
第四條 科研項目應當符合學校的科研方向和教學需求,符合學術規范和職業道德要求,不得侵犯知識產權、剽竊他人研究成果、違反倫理道德等不良行為。
第五條 西安石油大學應當加強對科研項目的評審和驗收,建立科研項目評審和驗收制度,明確科研項目評審和驗收的標準和程序,確保科研項目的質量和效率。
第六條 科研項目的申報應當遵循科學性、創新性、實用性和可行性的原則,符合學校的科研項目申報要求,并提交必要的申報材料。
第七條 科研項目的評審應當遵循公正、客觀、科學的原則,由相關部門或者機構進行評審,并形成評審報告。
第八條 科研項目的驗收應當符合驗收標準,由相關部門或者機構進行驗收,并形成驗收報告。
第九條 西安石油大學應當加強對科研項目的管理,及時掌握科研項目的進展和使用情況,對科研項目的質量和效率進行評估,并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
第十條 本管理辦法由西安石油大學科學技術處負責解釋,并于頒布之日起執行。
西安石油大學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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