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電(記者吳向正)在京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市農科院研究員馬榮榮昨日提交建議,希望國家有關部門采取措施,優化科研項目管理制度。
我國科研項目管理制度不斷完善。科技部、財政部發布了國科管[2019]45號文件,就“整合精簡各類報表、減少信息填報和材料報送、精簡過程檢查、賦予科研人員重大技術路線決策權、簡化預算編制要求”等12個方面對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和資金管理作了進一步的優化,推動了科研項目管理制度進一步向寬容、理性和人性化方向發展。
“讓科研人員全心、專心、放心、安心、舒心地鉆研自己選定的、感興趣的科研項目,攻堅克難,追求原創性成果,解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重大需求的關鍵科學問題,這是所有科研項目管理制度設置的根本目的。”馬榮榮代說,然而與這一根本目的相對照,我國現行的科研項目管理制度仍有差距,比如科研項目的材料申報要求、論證方式、資金預算要求、經費使用審批程序等方面仍有過多牽制科研人員精力、消耗科研人員時間、束縛科研人員行為、影響科研項目團隊合作的情況,尚須進一步優化。
為此,馬榮榮建議,進一步精簡科研項目申報及材料。現有制度規定科研項目申報材料提交時,“申請立項的目的、意義、國內外同類研究進展、項目的先進性、新穎性”等須由項目申請人詳細論述舉證,這既耗時耗力又難免有失公正。因此建議取消這個要求,對這部分內容改申報者舉證制為由科研項目專業管理機構舉證制。同時他建議,取消科研項目申報時的同行專家論證制度,改為科研項目管理專業機構直接決策制。簡化科研項目申報時的經費預算制度,改科研項目經費預算制為經費概算制。簡化科研項目經費的審批程序,將科研項目經費的審批權下放給科研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改革科研項目成果獎勵辦法,把現在的科研成果獎勵由科研項目完成人申報舉證制度改為由科研項目管理專業機構篩選推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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