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昆明日報-掌上春城
近日
云南省衛生健康委
云南省發展改革委等七部門
印發《云南省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行為
促進合理醫療檢查的若干措施》
(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實施范圍包括
完善醫療機構績效分配制度
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
深入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等
《若干措施》提出
2022年底前
全面完成醫保智能監管平臺建設
促進醫保監管
更加精確、高效和透明
《若干措施》明確要求:
醫療保障部門要對納入醫療保障范圍內的醫療檢查行為和醫療費用加強監管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重點整治無依據檢查、重復檢查、重復收費、誘導檢查、捆綁式檢查等違法違規行為。
嚴禁直接或變相向科室和醫務人員下達創收任務,使醫務人員的收入真正體現勞動價值和技術價值,實現優績優酬。
《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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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行為
促進合理醫療檢查的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醫療機構管理,規范醫療行為,促進合理醫療檢查,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8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行為促進合理醫療檢查的指導意見》(國衛醫發〔2020〕29號),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強醫療管理,規范醫療行為
(一)明確責任主體,落實診療規范。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制定的臨床診療指南、臨床技術操作規范、合理用藥指導原則、臨床路徑等有關要求,督促醫療機構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水平,切實履行監督管理和指導職責。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醫療管理的主體責任,加強對醫務人員醫療行為規范性的監督管理,充分發揮醫療質量管理、藥事管理等專業委員會的作用,指導醫務人員按照有關臨床診療技術規范和各項操作規范以及醫學倫理規范等,使用適宜技術和藥物,合理診療,因病施治。各級醫療質量控制中心要切實發揮專業化質控作用,不斷完善質控標準、指標體系和評估方法,推進各專業學科的高質量發展。
(二)完善管理制度,規范醫療行為。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高頻、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的監督管理,建立定期通報制度,促進醫用耗材的合理使用;要做好國家級和省級限制類醫療技術備案管理和臨床應用質量控制,對醫療技術開展后質量與安全問題進行日常監測和定期評估。醫療機構要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按照國家及我省有關管理規定,及時將明確和細化的各病種診療規范、用藥指南、臨床路徑等,以電子化形式嵌入醫務人員工作站;在基本藥物為主導的框架下,定期調整優化本醫療機構用藥目錄,建立完善處方審核和點評、公示工作機制,重點加強國家監控藥物、國家基本藥物、抗菌藥物、抗腫瘤藥物、心血管類藥物等使用情況監測。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要建立大型醫用設備檢查適宜性點評制度,對檢查的適應證、必要性、檢查結果陽性率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評估并及時在機構內公示結果;要強化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臨床路徑管理和衛生技術評估,逐步提高臨床路徑管理的入徑率、完成率,降低變異率、退出率。2022年底前,三級醫院50%出院患者、二級醫院70%出院患者要按照臨床路徑管理。
二、促進資源共享,推進結果互認
(三)強化信息化建設,促進檢查資料共享。加快實現醫療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加強我省全民健康信息平臺、醫保智能監管平臺等信息化平臺建設。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醫保智能監管平臺建設,促進醫保監管更加精確、高效和透明。將醫院電子病歷評級作為等級醫院評審、復審的前置條件,三級甲等綜合醫院、三級甲等中醫醫院電子病歷評級須達到5級及以上;其他三級醫院以及二級甲等綜合醫院、二級甲等中醫醫院電子病歷評級須達到4級及以上;其他二級醫院須達到3級及以上。支持鼓勵設置獨立的醫學影像中心、醫學檢驗實驗室和病理診斷中心、消毒供應中心、健康體檢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統一納入醫療質量控制體系,并通過“互聯網 醫療健康”深度整合,優化區域內醫療資源配置。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療共同體牽頭醫院要推進醫療聯合體內信息互聯互通,開展醫療檢查的質量控制,通過互聯網醫院、互聯網診療、遠程醫療等方式,為患者提供便捷的檢查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實施“基層檢查、上級診斷”。鼓勵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面向轄區內其他醫療機構提供檢查服務。2025年底前,全面建成互聯互通的省、州市、縣三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加快推動醫療機構間信息共享機制建設,推動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信息、檢查檢驗結果在不同醫療機構間的調閱、共享。
(四)加強醫療質控管理,推進檢查結果互認。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嚴格落實國家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管理辦法,明確互認機構范圍、工作進度、條件、診療項目(內容)及技術標準等。充分發揮省級和各州市臨床檢驗、病理、超聲診斷、X線診斷等醫療質量控制中心作用,在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前提下,嚴格控制出于同一醫學目的的重復檢驗檢查。省級有關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定期對質控對象進行專業質量考核,科學、客觀、公正地出具質控報告并對報告負責,出具的質控結論可以作為本轄區輔助檢查結果互認的依據。在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療共同體內實現檢查資料共享和結果互認的基礎上,對于醫療質量控制合格并符合技術要求的檢查項目,按照積極穩妥、逐步推進的原則,穩步實現省內醫療機構同級別間、下級對上級醫院以及醫聯體內的結果互認。
三、強化監督管理,推動落地見效
(五)加強信息監控,提升監管能力。建立信息化監管機制,逐步實現對醫療機構檢查項目、檢查結果互認和資料共享情況的實時監測,實現事前預警、事中控制、事后審核,切實加強對高頻高值、群眾反映突出的檢查項目和不合理檢查行為的日常監管,持續提高醫療檢查的合理性。
(六)強化日常監管,完善長效機制。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充分運用“云南省醫院質量管理與績效評價平臺”數據,按年度對醫療機構主要指標進行分析通報,建立日常監督、整改落實的長效機制,將醫療檢查納入醫療服務監管、醫療質量管理、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督等日常工作,并將不合理醫療檢查情況與績效考核、評審評價、評優評先等掛鉤。醫療保障部門要對納入醫療保障范圍內的醫療檢查行為和醫療費用加強監管,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未納入醫療保障范圍內的,加強監測,給予指導。制定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基金監管信用評價指標,逐步開展定點醫療機構基金監管信用評價。建立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等信用記錄制度,將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管理,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七)開展專項治理,強化責任追究和聯動問責。將不合理醫療檢查納入全省醫療衛生行風建設重點整治工作,積極開展不合理醫療檢查專項治理行動。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市場監管、醫保、藥監等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工作方案,綜合運用現場檢查、隨機抽查、飛行檢查、聯合檢查等方式進行監督管理,重點整治無依據檢查、重復檢查、重復收費、誘導檢查、捆綁式檢查等違法違規行為。對于違反有關規定的醫療機構和人員進行警示、約談、責令整改、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四、落實改革任務,加強政策保障
(八)完善醫療機構績效分配制度。公立醫療機構要建立完善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分配制度,完善內部考核和分配辦法,科學合理設置績效分配考核指標,鼓勵向優秀人才、關鍵崗位及一線醫務人員傾斜,不得設置可能誘導過度檢查和過度醫療的指標并將其與醫務人員收入掛鉤,嚴禁直接或變相向科室和醫務人員下達創收任務,使醫務人員的收入真正體現勞動價值和技術價值,實現優績優酬。中醫醫院要將中醫藥特色優勢發揮情況作為績效分配重點考核依據,引導醫務人員堅持以中醫為主的診療方向。
(九)科學配備大型醫用設備。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提高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的科學性和約束性,按照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醫學技術進步以及人民群眾健康需求相適應,符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促進區域醫療資源共享的原則,加強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與使用行為的監管。
(十)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加快推進全省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動態調整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建立科學確定、動態調整的價格形成機制,持續優化醫療服務價格結構。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全面梳理現行醫療服務項目,及時對醫療服務項目編碼、名稱、內涵、除外材料、計價單位等要素進行規范。加快審核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強化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成本核算,醫療機構要依法向醫療服務價格主管部門提供服務數量、成本、財務等數據。
(十一)深入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建立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完善醫保基金總額預算辦法,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之間協商談判機制,促進醫療機構集體協商。加強醫保基金預算管理,科學合理制定總額預算,引導醫療機構主動控制成本,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充分發揮醫保基金控費作用。進一步加大審核力度,優化醫保基金待遇審核撥付程序。穩步推進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國家試點,積極開展基于大數據的按病種分值(DIP)付費試點。探索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選擇部分病種,試點推進中西醫同病同效同價,一般中醫藥診療項目繼續按項目付費。
(十二)加強醫療機構績效考核管理。不斷優化績效考核指標和工作方法,全面推進三級公立醫院、二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工作,加強部門協作,強化結果運用,逐步完善績效考核體系建設。堅持協同推進、激勵約束并重,將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公立醫院發展規劃、重大項目立項、財政投入、績效工資總量核定、醫保政策調整的重要依據,與醫院評審評價、省級醫學中心和分中心、區域醫療中心、重點專科建設以及各項評優評先工作緊密結合,并與非公立醫療機構監管有效銜接,推動我省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
五、加強統籌推進,做好組織實施
(十三)全面加強黨的領導。以黨建引領推進醫療機構管理體系建設,加強對醫療機構黨建工作的領導、指導和監督,引導醫務人員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理念,進一步增強規范醫療服務行為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醫療機構紀檢監察部門要嚴守重要節點,緊盯關鍵環節,將過度醫療檢查問題納入日常監督重要內容,將預防和懲治醫療檢查過程中的腐敗問題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公立醫院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要落實“一崗雙責”,加強對重點科室、崗位和人員的紀律約束和監督管理。發現違紀違規行為,要給予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
(十四)統籌安排組織實施。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將規范醫療行為促進合理醫療檢查作為民生領域重點工作內容,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指導,與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整體同步推進,強化工作保障,細化分解任務,抓好工作落實。省衛生健康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指導各州市及時研究解決相關問題。
(十五)強化部門責任落實。加強部門協同聯動,明確部門職責,細化分解任務,責任到人。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牽頭總體工作,按照任務清單,按年度抓好項目化、責任化、時限化督促落實,加強醫療機構醫療行為的監督和管理,提升醫療檢查規范化水平。醫保部門完善醫療服務價格政策,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嚴厲打擊涉醫療檢查欺詐騙保行為。
(十六)加強宣傳引導。各州、市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培訓,妥善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切實營造良好的改革氛圍,提高人民群眾對衛生健康事業的信任度和滿意度。
來源:云南發布、云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責編:畢群
編審:周曉雪
終審:周健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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