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發展改革委印發《山東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重點項目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根據《辦法》,山東將把除省重大項目外的年度其他省級重點項目整合為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重點項目(以下簡稱省高質量發展項目)。
《辦法》明確了省高質量發展項目的定義。省高質量發展項目是指在山東省行政區域內實施,符合國家和省相關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符合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標準和要求,經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綜合評估論證,納入山東省重點項目督導服務平臺推進實施的項目。
按照所屬領域劃分,省高質量發展項目分為重點產業、基礎設施、社會民生、平臺支撐四個類型。重點產業類主要是促進全省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項目,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現代能源、新材料、現代海洋、醫養健康(產業方向)、高端化工、現代高效農業、文化創意、精品旅游、現代輕工紡織、數字經濟等。基礎設施類主要是強基礎、增功能、利長遠的現代化基礎設施項目,包括鐵路、公路、現代化機場、水運、現代水網、城市軌道交通、現代物流、新型基礎設施、安全應急設施等。社會民生類主要是促進社會事業發展、改善民生、補齊短板的項目,包括市政公用設施、鄉村建設、污染治理、生態保護及修復、節能環保產業、教育、醫養健康(事業方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平臺支撐類主要是促進科技創新、擴大開放、支撐產業發展的項目,包括創新平臺、對外開放平臺、產業園區、現代金融服務等。
《辦法》明確了省高質量發展項目的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流程、評估確認程序等。省高質量發展項目在相關產業、領域中應具有較強的引領支撐帶動作用。其中,重點產業類項目聚焦“十強”產業、“四新”經濟發展,側重具備先進的產業化技術和可靠的規模化生產工藝,特別是掌握核心技術、打破“卡脖子”制約、填補山東產業鏈條斷點的項目;基礎設施類項目聚焦優化全省基礎設施布局、結構、功能和系統集成,側重加速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的項目;社會民生類項目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指數,側重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的社會公共服務項目和綠色低碳、生態環保等項目;平臺支撐類項目聚焦強化科技創新、擴大對外開放、提升服務能力等領域,側重具有重大區域和行業影響力的創新平臺、開放平臺、服務保障載體等項目。
《辦法》還明確了省高質量發展項目的調度推進、要素保障、組織管理、動態調整等。各級要素保障部門應按照“要素跟著項目走”要求,在符合規劃、自然資源、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前提下,全面加大土地、能耗、煤耗、污染物排放、資金等要素資源對省高質量發展項目的支持和保障力度。建立省高質量發展項目動態調整機制,對前期工作扎實、條件成熟的新項目按程序擇優予以增補,對因產業政策調整、市場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難以繼續推進實施的予以調出。
(來源:大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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