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電力系統調度規程
摘要
本規程是為規范江蘇省電力系統調度工作,確保電力系統運行安全和可靠性而制定的。
本規程適用于江蘇省境內一切電力負荷和電力供應。
本規程由江蘇省電力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制定,江蘇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江蘇省能源局等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調度機構的職責
第三章 調度程序
第四章 通信與網絡
第五章 安全措施
第六章 其他
第一章 總則
1.1 目的
本規程的制定旨在規范江蘇省電力系統調度工作,確保電力系統運行安全和可靠性,提高調度效率和管理水平。
1.2 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江蘇省境內一切電力負荷和電力供應。
1.3 職責
江蘇省電力有限責任公司是本規程的實施主體,負責制定調度機構的職責,監督調度機構的工作,確保本規程的執行。
江蘇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江蘇省能源局等部門負責監督本規程的執行,并確保電力供應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二章 調度機構的職責
2.1 調度機構的職責
2.1.1 制定電力系統的運行計劃,包括負荷計劃、發電計劃和供應計劃。
2.1.2 監測電力系統的運行狀態,及時發現和處理電力系統故障。
2.1.3 協調電力系統的運行,確保電力系統的運行安全和可靠性。
2.1.4 制定調度程序,包括電力潮流計算、電力調度和電力安全管理等。
2.1.5 負責通信與網絡的管理,包括調度數據的傳輸和處理。
2.1.6 制定安全措施,包括對電力供應和電力系統的保護。
2.2 調度機構的人員職責
2.2.1 調度機構的管理人員應當熟悉本規程的內容,并能夠熟練掌握調度程序。
2.2.2 調度機構應當配備足夠的技術人員,負責電力潮流計算、電力調度和電力安全管理等工作。
2.2.3 調度機構應當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包括對電力供應和電力系統的保護。
2.2.4 調度機構應當制定科學的調度方案,并定期進行調度分析,確保電力系統運行安全和可靠性。
第三章 調度程序
3.1 電力潮流計算
3.1.1 電力潮流計算應當包括電力負荷、發電和供應的計算。
3.1.2 電力潮流計算應當符合本規程的要求,并定期進行更新。
3.2 電力調度
3.2.1 電力調度應當包括電力潮流計算、電力調度和電力安全管理等工作。
3.2.2 電力調度應當遵循本規程的規定,并定期進行調度分析,確保電力系統運行安全和可靠性。
3.3 電力安全管理
3.3.1 電力安全管理應當包括對電力供應和電力系統的保護。
3.3.2 電力安全管理應當符合本規程的要求,并定期進行安全評估和檢查。
第四章 通信與網絡
4.1 通信與網絡
4.1.1 通信與網絡應當包括調度數據的傳輸和處理。
4.1.2 通信與網絡應當符合本規程的規定,并定期進行更新。
4.2 網絡管理
4.2.1 網絡管理應當包括對網絡設備和網絡安全的管理。
4.2.2 網絡管理應當符合本規程的要求,并定期進行網絡評估和檢查。
第五章 安全措施
5.1 安全措施
5.1.1 安全措施應當包括對電力供應和電力系統的保護。
5.1.2 安全措施應當符合本規程的要求,并定期進行安全評估和檢查。
5.2 安全措施
5.2.1 安全措施應當包括對電力供應和電力系統的保護。
5.2.2 安全措施應當符合本規程的規定,并定期進行安全評估和檢查。
第六章 其他
6.1 其他
6.1.1 其他應當包括對電力供應和電力系統的保護。
6.1.2 其他應當符合本規程的要求,并定期進行安全評估和檢查。
參考文獻
江蘇省電力系統調度規程
江蘇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江蘇省能源局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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