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用好科研經費,對促進科技事業發展至關重要。2021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明確各地區要參照意見精神,結合實際,改革完善本地區財政科研經費管理。
近年來,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科技創新工作,深入實施“科技興蒙”行動,不斷推進科技領域“放管服”改革,打造良好的創新生態環境,塑造創新驅動發展新優勢。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意見精神,結合自治區本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實際,前不久,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改革完善內蒙古自治區本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經費使用自主權,讓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從繁瑣、不必要的體制機制束縛中解放出來,有力激發科研創新創造活力。
“期待很久。”許多科研人員表示,研發熱情得到進一步激發,將全身心投入到科研工作中。
01 多管齊下 擴大經費自主使用權
“以前做項目預算,需要對各項費用進行嚴格的測算,還要盡可能考慮市場因素對設備、材料、測試化驗加工等費用的影響。”內蒙古農業大學副研究員段利民坦言,過去承擔科研項目時,經常要在預算編制上投入不少的時間和精力。
段利民(左2)與美國工程院院士Vijay P. Singh教授(左1)和挪威工程院、科學院兩院院士許崇育教授(右1)在科爾沁沙地開展生態水文研究
“科學研究具有不確定性,走哪條技術路線更合理、需要什么設備支撐關鍵技術攻關、購置多少材料才能滿足實驗需求,何時能取得實質性突破、需要多長時間完成等,都需要在實際開展的過程中不斷權衡優化。因此,在從事具體研發的過程中,經費也需要進行適當的動態調整,以便更好地支撐項目各環節的有序推進。”段利民說。
《實施意見》提出,將直接費用預算科目從目前的9個以上,統一精簡為設備費、業務費、勞務費3類,除50萬元以上的設備費,其他費用只需提供基本測算說明,不必一筆筆列出來。
自治區科技廳資源配置與管理處處長王宇昕介紹,為實現科研項目預算調劑權的全部下放,《實施意見》提出設備費預算調劑權全部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即項目負責人無需再向項目管理部門申請調增設備費預算。除設備費外的其他費用調劑權,全部由項目承擔單位下放給項目負責人,由其根據科研活動需要自主安排。
朱保華在觀測稀土基微納米馬達的運動
在很多科研人員看來,不將預算編制細致程度作為評審預算的因素,下放預算調劑權,有助于解決科研經費預算編制繁瑣問題,不再出現“科研圍著經費轉”的現象。
擴大經費包干制實施范圍也是一大亮點。2020年、2021年,我區在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杰青”項目中推行經費包干制試點,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此基礎上,《實施意見》明確進一步擴大實施范圍,將包干制范圍擴大到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所有項目、人才類項目和軟科學研究項目。
中國農業科學院草原研究所研究員李飛、副研究員王寧就是受益者。2020年和2021年,李飛、王寧獲得自治區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項目資助,項目首批采用經費包干制的管理方式。“自內蒙古杰青項目實施科研經費包干制后,無需編制項目預算,為科研人員放權松綁,加大在項目研究上的投入并取得豐碩成果。”他們說。
為鼓勵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節約使用經費,避免突擊花錢,《實施意見》進一步優化了資金管理,項目完成任務目標通過綜合績效評價后,結余資金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項目承擔單位要將結余資金統籌安排用于科研活動直接支出,優先考慮原項目團隊科研需求,制定結余資金內部管理制度,盤活結余資金,加快資金使用進度。
內蒙古農業科學院財務處處長栗林表示:“這樣做的好處在于,不僅充分賦予科研人員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自主性,還有助于調動大家積極性,把科研經費支出真正用在刀刃上。而結余資金優先用于原科研團隊的規定有助于科研項目滾動發展、增強發展后勁和可持續性。同時,健全結余資金的盤活機制,有助于在體制機制上喚醒‘沉睡的資金和資源’,使其更通暢地服務于科研支出的需求。”
02 突出績效 釋放改革的激勵效能
科技創新說到底是人的創新,只有充分釋放改革的激勵效能,把科研人員的創新主動性積極性充分調動起來,創新活力才能充分涌流。
《實施意見》提出,提高間接費用比例。按照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0萬元以下的部分,間接費用比例提高到不超過30%;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提高到不超過25%;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提高到不超過20%。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比例進一步提高到不超過60%。項目承擔單位可將間接費用全部用于績效支出。受訪的科研人員認為,這將有助于解決科研人員績效工資的出處問題。
張永峰教授等展示“工業化固廢紙杯納米微孔環境材料等技術包”
“人是科研工作的核心,科研經費管理要體現對人員知識價值和勞動成果的尊重,這符合科技工作實際。”科研人員一致認為,提高間接費用及績效支出比例,項目承擔單位就可以把績效更多地向青年科技人才傾斜,支持他們安心做研究。
《實施意見》還明確,針對科研項目的聘用人員,進一步擴大勞務費的開支范圍,首次明確項目聘用人員的住房公積金納入勞務費科目列支。也就是說,聘用人員的“五險一金”均可以從科研經費中列支。
此外,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結合自治區直屬高校、科研院所的實際情況,特別是財政科研項目可用于支出人員績效的間接費用等實際情況,動態調整其績效工資水平和績效工資總量。分配績效工資時,要向承擔自治區科研任務較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員傾斜。
03 簡化程序 化解“報銷難”“難報銷”
科研經費報銷流程繁瑣,曾被認為是科研經費管理的一大痛點。經過強化信息系統支撐,如今,內蒙古工業大學的無紙化辦公,更加適應科研經費報銷數字化、無紙化需要,切實減輕了科研人員報銷負擔。
“科研人員還沒走出我們財務業務大廳,就已經收到了報銷費到賬信息。”內蒙古工業大學財務處處長吳永軍告訴記者,根據《實施意見》加強科研經費報銷的信息化建設要求,學校先試先行開發無紙化辦公軟件,成為讓數字信息多跑路、科研人員“跑一次”的生動實踐。“跑一次”是指,科研人員將所有票據送到學校財務處進行存檔。
“到的是什么賬”不再靠猜,“報的賬什么時候到”不再靠問,報賬情況直觀明了。如今,內蒙古工業大學科研人員打開手機APP,就能完成出差審批、報銷審批流程。
李馳教授帶領博士、碩士研究生開展“內蒙古中西部巖土災害與工程防御的關鍵技術與應用”研究工作
《實施意見》聚焦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員關心的突出問題,切實保障科研活動實際需求。內蒙古大學科學技術處副處長朱保華認為:“《實施意見》要求,財政管理部門在項目任務書簽訂后30日內,將經費撥付至項目承擔單位,這就能夠避免‘等米下鍋’,切實保障了科研活動的實際需求。”
李元恒在以羊草為主要恢復草種的典型退化草原區
“研究所70%的科研人員經常參加野外科學考察,有時候住帳篷,有時候住牧民家,想開發票肯定是不現實的。”中國農業科學院草原研究所科研管理處處長李元恒介紹。他尤其關注《實施意見》中的新規定:允許項目承擔單位對國內差旅費中的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難以取得發票的住宿費實行包干制。
差旅費包干制解決了科研人員經常遇到的“找票”“貼票”等問題。包干制范圍擴大,使更多的科研人員享受到科研“放管服”的紅利,項目主持人充分享有科研經費自主權,擺脫基礎研究經費使用不確定性與預算精準性之間的壁壘,實現了人才和資源的優化配置,使科研人員具有更大的積極性、更大的自由度、更多的獲得感。
“本土化是科研經費管理改革落地的重要環節。要讓新政策真正造福于科研人員,還需要進一步落實落細。”記者在走訪我區高校、科研院所中發現,各單位正緊鑼密鼓地開展學習、研討,積極做好內部細則制定工作。
(來源:自治區科技廳資源配置與管理處 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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